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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6-04-12 00:00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许昌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概况

主要职能:为救助申请对象低收入家庭提供相关服务;救助申请对象低收入家庭审核认定指导;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建设与日常管理;有关部门信息征集与数据库建设管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与核对;县(市、区)低收入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与认定工作检查指导。

机构设置:岗位设置数为10个,其中:管理岗位5个,专业技术岗位3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人数10人,在职7人、退休3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协调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对未收集到相关信息的人社、住建、工商、税务、计生、金融等单位,向市政府请示,建议召开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联席会,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确保按时提供相关信息,确保准确、高效、公正的认定救助申请对象。

 2.加强社会救助业务培训。

    加强县、乡两级业务培训,按照《许昌市民政局关于推行“三三”工作法规范做好低保工作的通知》(许民文〔2015〕214号)和《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许民文〔2014〕65号)文件要求,分别就申请救助对象的审批程序、方法、步骤对县民政股长、乡民政所长进行一次专业培训。为基础民政工作者搭建良好的业务学习和交流平台,提高基层民政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为民服务水平。

    3.强化监督检查。

    按照《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许民文〔2015〕45号)要求,每季度对各县(市、区)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考评。

    每季度对各县(市、区)低保政策宣传、公示制度落实、对象核定及资金发放工作进行重点全面检查。

    每年对各县(市、区)组织一次由分管城乡低保的局长和股长参加互查,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提高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

    4.做好相关部门信息核对工作。

    对住建局申请公积金、廉租房对象信息核查。

对教育部门申请困难学生家庭信息核查。

按审计部门要求提供信息平台相关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

5.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台账。

及时收集、整理各县(市、区)社会救助民生台账,督促各地做好各项报表收集统计工作。

    二、本单位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0.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7.8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0.00万元;专项收入12.0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78万元;债务收入0.0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0.0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24.85万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

三、本单位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支出预算50.60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9.53万元,占5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9万元,占12%;商品服务支出3.08万元,占6%;项目支出12.00万元,占24%。主要项目是:档案管理及印刷宣传费;低保专项调查经费;救助家庭信息系统设备维护及耗材购置费。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2.00万元,主要用于档案管理及印刷宣传费;低保专项调查经费;救助家庭信息系统设备维护及耗材购置费。

四、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附件:

 

 

 

                           2016年4月5日

 

许昌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和三公经费统计表
文件类型: .zip 9e22f08cdc937f070b38bb6b05e40c09.zip (19.12 KB)

 

关于批复2016年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01.doc
文件类型: .doc 4b3d9f1da747f9f8ac62e1f670aa5495.doc (1.2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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