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殡仪馆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
许昌市殡仪馆系公益性事业单位,隶属许昌市民政局,依照《殡葬管理办法》,承担着魏都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及许昌县、鄢陵县亡故人员的遗体接运、告别、火化及骨灰寄存等殡仪服务职能,竭诚为治丧群众提供真诚温馨、文明规范的优质殡仪服务。
许昌市殡仪馆内设办公室、综合科、业务科、火化科四个科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殡仪馆共有编制20人,2016年年初在职职工14人,离退休14人,遗属3人;劳动合同制在岗人员13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许昌市殡仪馆将任务划分为四个方面,如下:
1、夯实完善硬件设施,优化殡仪服务环境。
2、积极践行标准化建设,打造服务品牌。组织开展以“提升职工素养 树立许服务品牌”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围绕“许昌殡仪”服务品牌组织开展文明服务标准化建设,借助各类载体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创建内涵,提升服务水平,引导广大职工自觉树立“人人都是服务形象 携手打造服务品牌”的责任意识,助力单位各项建设发展。
3、加强服务学习创新,提升服务品质内涵。
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职工业务知识与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学习交流活动,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和素质。
4、严格落实政策制度,稳步实现业务收入增长。
一如既往做好惠民政策的宣传落实,抓好政风行风评议和手机短信即时评议工作,加大事务公开力度,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许昌殡仪形象。着重做好以殡仪服务内容创新和服务标准提升为核心的重点工作,确保核心业务实现量入齐增。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580.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4.1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69.04万元;专项收入167.2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13 万元;债务收入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45.55万元;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支出预算580.39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57.29万元,占44.3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7.76万元,占18.57%;商品和服务支出48.14万元,占8.29%;项目支出167.20万元,占28.81%。主要项目是购花卉、材料、燃料费用、硬件设施更新、房屋设备维修及更新等。
2016年度政府采购安排55万元,主要用于除尘设备的购置及小休息室内装修改造。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1、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万元;
2、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增加0万元;
3、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
4、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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