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殡葬管理所2016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我单位成立于1985年5月,依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人大通过的《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在许昌市民政局的领导下,负责许昌市行政区划范围内殡葬改革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殡葬管理具体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事业编制6名,正科级规格。目前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2人,单位经费来源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殡葬改革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会议等形式,在清明节前后掀起一次宣传高潮。
2.搞好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严格按照《许昌市祭扫活动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具体的应急措施,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文明、稳定、有序。
3.倡导文明治丧,切实预防和制止城市街道出现沿街搭灵棚、奏哀乐等封建迷信活动。
4.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做好主城区平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坟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坟头全部平除。
5.各县(市、区)有经营性公墓的要结合实际选择文明祭扫现场或公益生态安葬示范点,通过举行“文明祭扫启动仪式”“集体公祭”集中生态安葬“等活动,大力宣传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3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6.08万元。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度支出预算36.08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21.82万元,占60.4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86万元,占32.87%;商品服务支出2.4万元,占6.65 %。
四、“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增减无变化。
附件1: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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