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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决算公开情况

时间:2015-10-21 17:18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2014年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许昌救助管理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4年许昌市救助管理站部门决算


公开数据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成立于1959年,2003年8月由“许昌市收容遣送站”更名为“许昌市救助管理站”,2007年经市编委批准,增挂“许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救助管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在工作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受助人员免费提供食宿、返乡车票、医疗救治等救助服务,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近年来许昌市救助管理站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救助工作规律,找准切入点,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机制,主动实施救助服务,救助工作经验被王铁副省长喻为“许昌模式”在全省推广,并先后荣获了“全国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国家二级救助管理机构”、“ 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河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许昌市城市应急联动服务系统“先进基层分队”等殊荣。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属于财政全供单位,共有编制25人,现有在编职工23人,退休职工16人。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市民政局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我们在工作中加大救助力度,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主动发挥救助管理职能,通过分解指标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开展。

(一)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2014年我站救助各类人员3041人次,其中老年人223人,妇女588人,未成年人63人。

在救助管理工作中,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热情接待求助人员,为受助人员提供食宿、返乡车票、医疗救治等救助服务。二是开展主动救助服务,每天组织人员上街劝导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在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开展专项救助工作,加大劝导救助工作力度,对火车站、繁华商贸区、涵洞等流浪乞讨人员聚集地段进行巡查,发放食物、衣被和饮用水等物品,护送他们到站上接受救助,发现一个,救助一个。三是对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坚持“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送定点医院救治,保障他们的基本生存权利。

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中,我站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紧紧围绕“救助、关爱、保护、教育”八字方针,保障他们的安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一是对流浪儿童,实行保护性救助。二是根据他们的成长需求,扎实做好文化知识教育、技能培训、行为纠正、心理辅导等延伸服务,今年我站聘请了2个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为在站的儿童制定了学习计划,开展了替代教育。三是按照省厅安排,我站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保障流浪儿童的生活、教育、管理、返乡、安置,使他们摆脱困境,回归家庭,回归学校。 

(二)城市应急联动服务工作和数字化城管工作。2014年我站共接处警523个,处理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52件。

我站城市应急联动和数字化城管值班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随时接收指令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应急分队工作人员不论刮风下雨、严寒酷暑,还是白天黑夜、节假日,接到求助电话,就立即出现场、询问、引导、护送,通过我们的服务使流浪乞讨人员及时摆脱困境,保障了他们的基本权益。

特别是在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中,我们建立案件档案,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任务落实到人,对案件做到及时处置、及时回复,每次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任务,结案率100%。

 

第二部分  许昌救助管理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563.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3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对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493.3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50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13万元,项目支出302.35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5.48万元。2016年度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505.48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05.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救助管理工作经费及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经费。

2、208130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500.4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200.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其中人员经费19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绩效工资、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经费7.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专项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元。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许昌市救助管理站“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24万元,年初预算数5万元,相比增加13.24万元(主要用于救助人员街头劝导、110应急联动、数字化城管接出警及特殊救助群体的救助返乡)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8.2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24万元。主要用于救助人员街头劝导、110应急联动、数字化城管接出警及特殊救助群体的救助返乡。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工作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河南省许昌市救助管理站-gongkai.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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