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财务公开

许昌市民政局2014年度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5-10-20 09:17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目  录

 

第一部分 许昌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许昌市民政局2014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许昌市民政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许昌市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民政局内设办公室、优抚科、退伍办、军休办、救灾科、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双拥办、规划与资金管理科、人事科、监察室、党办等16个科室,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发〔2014〕26号),许昌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担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管理、双拥优抚安置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民政局共有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工勤人员4人;离退休人员50人,遗属5人。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014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关心指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宗旨,牢固树立“天下之事人为先,民政之事民为先”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市委致力“打通六路”、建设“五型许昌”的总体发展思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重点工作成效明显,常规工作稳步推进,整体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重点任务圆满完成。去年,我局共承担市委、市政府十项民生工程、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18项,其中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出台鼓励农村进城落户的具体办法、对经济实力强的中心镇赋予同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加快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加强低保动态化管理、敬老院温暖工程、许昌市老年综合福利大楼项目按期开工建设、长葛市县级综合福利中心建成、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等9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其余9项工作均属于常规工作,也都取得了积极进展。其中去年共免费培训退役士兵1075人,超额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1000名的工作任务。

(二)养老服务飞速发展。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许政〔2014〕47号),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养老服务政策规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许民文〔2014〕201号),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推动养老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召开了许昌市首届老龄工作表彰大会,对全市十佳养老机构、十佳养老院长和十佳养老护理员进行了大力表彰;魏都区五一路办事处樊沟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开辟了一个为居家老人就近提供日托、康复保健、休闲娱乐等全方位日间照料服务的好去处,深受社会各界欢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大班子主要领导以及省民政厅领导多次到樊沟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检查指导工作,对其给予了高度评价;市区12349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平台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已有518位市区老人入网、109家服务企业加盟了服务平台;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通过爱心人士无偿提供富裕房屋、村委会闲置房产进行改扩建等途径,依托农村现有活动场地加强农村幸福院建设,为农村留守老人在内的广大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服务场所,开展互助养老服务。2014年,我市共争取到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100个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由于成绩突出,去年8月份,省民政厅在我市召开了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现场会,推广我市社会化养老服务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三)优抚双拥亮点纷呈。提前完成了全市595座散葬烈士墓搬迁和5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了全市2400名残疾军人证和600份烈士证明书的换发工作。驻许部队官兵翘首以待的“长城家园”住房项目,克服重重困难,去年正式开工建设,目前已经主体封顶,中央军委、济南军区对该项目给予了高度评价。去年4月份,市编委正式批复我局成立双拥办,多年来的辛勤努力终于赢得了回报。去年“八一”期间,先后组织开展了“九个一”系列双拥活动,重点实现了“四个首次”,即首次组织了许昌市国防知识大讲堂,首次开展了“爱国拥军固长城”专项救助活动,首次到省军区、省武警总队和驻许部队进行了走访慰问,首次在新闻媒体开辟了双拥宣传专栏。8月5日,市委王树山书记就“八一”系列活动作出重要批示:今年“八一”双拥工作投入大、范围广、形式新、氛围浓、效果好,应予充分肯定!望认真总结经验,形成机制,将“固我长城”、拥军爱民活动持续下去。

(四)社会救助再上台阶。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40449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9845.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23303人,发放救助资金14974万元。全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20185户20412人,其中集中供养6682人、分散供养对象13730人,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32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2220元,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5346万元。敬老院“三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31所敬老院安装了成套取暖设备,为五保老人温暖过冬提供了可靠保障,长葛市民政局被国家民政部标准为五保供养先进单位。加强了低保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了《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完善了低保工作十项制度,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狠抓低保长期固定公示栏建设,共安装瓷片式低保公示栏1500余幅,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低保。积极推行医疗救助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同步结算,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实现与定点医院的同步结算。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救助医疗救助对象20667人次,支出资金2849.9万元,较好地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看病难问题。

(五)婚姻登记连创佳绩。去年,在国家民政部开展的第二批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中,我省共有6家单位被授予“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我市占有3个,分别是禹州市民政局、长葛市民政局和鄢陵县民政局。这是继2013年襄城县民政局获得此项殊荣之后,我市在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中再次取得重大突破,在全省18个省辖市中排名第一位,受到了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和认可。2014年,全市累计办理结婚登记54509对,离婚登记10456对,登记合格率达100%,没有出现1例违规现象。

(六)村委换届顺利完成。 2014年下半年,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周密部署,规范运作,强力推进,全市2360个行政村圆满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实现了全换届、真换届、换好届的目标。全市共选出村委成员8032人,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627人,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26.6%,两委交叉任职3154人。“双强”带头人12275人,占村“两委”的88.4%;女委员2884人,覆盖全市100%的行政村。我市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一直处于全省领先位次,受到省委副书记邓凯的批示表扬。

(七)学教活动卓有成效。去年3月份以来,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在市委活动办的正确领导和市委第四督导组的精心指导下,局党委带领市直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学、听、查、改、建”五字方针,把握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自选动作有特色,取得了扎实成效。在市直民政系统创新开展了“三贴近四健全”活动,即县级干部贴近基层、科级干部贴近对象、党员干部贴近群众,健全联系群众、作风建设、阳光民政、民生保障四项工作机制。活动中,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市直民政系统146名党员干部全部深入基层,吃住在农户,与基层服务对象和广大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亲身体验群众疾苦,竭尽所能帮扶解困,共组织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24场,走访慰问困难群众150户,帮助群众解决困难问题32条,受到了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去年4月9日,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忠梅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在全市进行推广。中国社会报、许昌日报、许昌晨报等新闻媒体也先后多次进行了宣传报道。截至目前,“两方案一计划”制定的领导班子29项整改事项、班子成员个人共计90项整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成。通过学教活动各项整改事项的落实,民政部门“四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公务用车较多、超规格公务接待、“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文山会海、工作纪律松懈等重点问题得到集中整治,民政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八)基层党建扎实有力。市民政局党委坚持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书记亲自抓,班子成员人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格局。一是强化学习,努力提高党员整体素质。通过有效载体加强党性原则和理想信念教育,党委在开展系统化有计划的日常学习的同时,还以全市性的主题教育活动以及系统内部的教育活动为载体,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理论素质。二是完善制度,积极推进党内民主与监督。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健全党组织有关制度12个,涉及班子建设、党员学习、党风廉政、组织建设、组织生活等多个方面、多个环节,使党组织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在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引入民意测评制度,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事项决策的重要指标。2014年,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贯彻市委选人用人“六看”标准,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对机关4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选拔任用。搭建普通党员评议领导干部的平台,通过邀请退休党员、基层党员列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调动党员干部参与民主决策的积极性。

除了上述八项工作之外,其他各项民政工作也都取得长足进展。2014年,市民政局先后获得全国敬老模范单位、全省敬老模范单位、全省国防教育先进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维护稳定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成效显著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 2014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427.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427.85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889.04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169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03万元,占37.79 %;项目支出1055.1万元,占62.2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7.01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19万元,其他支出79.9万元。 

收入总计与2013年相比减少5.94万元,增减 0.41%;支出总计与2013年相比增加258.08万元,增加17.95%。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为1327.85万元,支出总决算为1616.23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与2013年相比减少35.19万元,增减2.58%。具体情况如下:

1、201(类)99(款)支出 207.01万元,占12.81%,主要用于对个人及家庭退役费、生活补助及救济费。

2、208(类)02(款)支出 981.87万元,占60.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家庭及个人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3、208(类)05(款)支出64.44 万元,占3.99%,主要用于离退休费。

4、208(类)08(款)支出143.62万元,占8.89%,主要用于离退休费。

5、208(类)09(款)支出 98.56万元,占6.09%,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

6、208(类)99(款)支出 114.09万元,占7.06%,主要用于退役费。

7、210(类)05(款)支出6.64 万元,占0.41%,主要用于离休干部医药费。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6.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8.08万元,增长17.95%。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69.22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4年人员增加、预增资、调整薪级工资及项目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41.03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96.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 44.6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79.9万元,主要用于助学金49.9万元及十佳养老机构奖励金30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许昌市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 29.29万元。    

2014年度,许昌市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3年相比减少0.21万元,减少原因说明: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4.6万元,占15.71%。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1 个,累计 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8.79万元,占64.15%。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0万元。2015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9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17   万元。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5.9万元,占20.14%。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国内的公务接待共17批次,153人次。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长0.78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4年民政局运行经费支出44.65万元,比2013年增加36.2万元,增长428.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用经费在项目经费中列支较多。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台(套)。

4、本单位未组织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八)其他××支出(项):……。

……。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4年决算报表.doc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