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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军休二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5-10-26 10:40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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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许昌市军休二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许昌市军休二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许昌市军休二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许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简称:许昌市军休二所),1993年成立的科级全供事业单位,隶属许昌市民政局,为全额核拨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职责是承担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并为其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在职在编职工9人,退休职工1人。服务管理对象70人,其中:离休干部9人,退休干部61人,军休干部遗属9人。

二、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认真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及时传达贯彻国家、省、市下发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按照上级要求通知军休干部参加有关会议报告;做到凡有政策规定,该发给老同志个人的经费和各种补贴,都全额发放;对有政策规定但经费未及时到位的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集体掌握的公用经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使用;认真做好“双无”随军家属医疗补助的上报发放工作,达到不漏报不虚报,严格按政策落实。我所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老干部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没有挪用、截留现象发生。军休干部的医药费,基本得到及时报销。离休干部每季度由所财务室及时收药费条,汇总后报市卫生局审核报销,伤残军人同样每季度在劳动局按政策规定报销,退休干部的医疗报销已纳入地方医疗保险,门诊费按比例划入个人医疗帐户,并享受地方公务员补贴,住院费按比例进行负担,积极组织开展有利于军休人员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达到了军休人员的满意。

第二部分 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857.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5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660.37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152.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5万元,占6.8%;项目支出1074.74万元,占9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2.0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0.75万元。2014年度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1084.23万元。

收入总计与2013年相比增加200.25万元,增长30.47%。支出总计与2013年相比增加-236.84万元,增长-17.04%。主要原因:离休人员减少。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为857.51万元,支出总决算为719.1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与2013年相比增加200.25万元,增长30.47%。财政拨款支出总计与2013年相比增加-670.50万元,增长-48.25%。 主要原因:。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退役安置(款)支出678.39万元,占94.33%,主要用于退役安置、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包括退役士兵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管理机构、其他退役安置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医疗保障(款)支出40.75万元,占5.67%,主要用于军休干部医疗保障。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2.38%。与2013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70.49万元,增长-48.25%。主要原因:。

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9.14万元,支出决算为719.14万元,完成年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许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1.83万元,与年初预算数11.83万元相比增减情况,完成预算的100%。     

2014年度,许昌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3年相比减少8.1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公务用车报废一辆。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占0%。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8.39万元,占70.92%。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相比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79万元,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公务用车报废一辆。2014年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    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3.44万元,占29.08%。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军休干部活动就餐,接待37批次、121人次。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31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01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本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4年度许昌市军休二所收入支出决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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