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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5-04-15 17:17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一、本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概况

许昌市烈士陵园位于许昌市区长青街118号,始建于1951年,主要负责收集整理全市革命先烈的事迹及遗物管理和维护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革命烈士墓,建立完善烈士档案,并免费为社会各界开展国防教育、德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服务。

许昌市烈士陵园占地面积55亩,已建成烈士公墓、革命烈士纪念馆三个纪念区。陵园内陈列有自辛亥革命以来1647名革命烈士事迹及其遗物,安葬有自辛亥革命以来103位烈士和203位无名烈士。

单位内设科室:1、办公室。2、宣教科。3、财务科。4、人事科。5、绿化科。6、保卫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许昌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共有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职工8人,退休人员4人,遗属1人。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我单位推进收集整理全市革命先烈的事迹及遗物管理,保护革命烈士墓,建立完善烈士档案,并免费为社会各界开展国防教育、德育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服务。

二、本单位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收入预107.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2.9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专项收入 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24.82万元;债务收入 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 0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 0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 107.54万元。

三、本单位支出预算说明

2015年,支出预算107.77万元,按用途划分为:工资福利支出 55.21 万元,占51.2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24万元,占 14.14%;商品服务支出 8.95万元,占 8.30 %;项目支出 20.37万元,占 18.90%;优抚事业单位支出8万元,占7.43%。主要项目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商品服务支出,以及工资福利基本支出和政府购买岗工资福利项目支出等。

四、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增加0 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

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减少12200 万元,原因是我单位今年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无减少。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2015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0万元,主要用于无。

六、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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