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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时间:2019-02-12 11:09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2月12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后,许昌市民政局迅速行动,认真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学习传达会议精神。2月13日上午,许昌市民政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局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许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桂勇翔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市委书记、市长胡五岳讲话精神,并就下步做好贯彻落实作出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市直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收心凝神,加压鼓劲,促使民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主动作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迅速把思想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来,实现首季“开门红”,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筹备民政工作会议。根据河南省2019年民政工作会议和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2月召开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8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我市2019年民政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建立三本工作台账。许昌市民政局各科(室)对照自身承担的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局党组安排的重点工作,分项建立工作台帐,明确工作要求、时间节点、推进措施和责任人。分管领导在分管科(室)工作台帐的基础上,选择需要自己亲自关注、亲自协调、亲自解决的重点工作,整合为分管领导工作台帐。局办公室在分管领导工作台帐的基础上,选择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整合建立全局工作台帐,台账化推进整体工作开展。

科学全面抓好落实。按照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关于民政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面推进许昌各项民政工作。一是提高社会救助水平。积极向省民政厅汇报,在把握省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科学合理的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将特困人员生活费标准提高到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更好的保障。二是积极发展养老服务。通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建立和完善保障有力、覆盖全面、老年人普遍认可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与政策保障体系。深入推进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和农村敬老院升级改造三年攻坚行动,在2018年提升改造20所敬老院的基础上,2019年再综合提升30所,为我市老龄群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2019 年全市城市建成区建成44个规范化城市社区,实现每个规范化城市社区有坚强的党组织、民主的自治组织(居委会)、广泛的社会组织和便民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文体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儿童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等7个中心,提升社区综合服务能力。

持续助力脱贫攻坚。一是政策有效衔接。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进一步推动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增强综合兜底脱贫效能。二是做好兜底保障。加快健全以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定贫困群体为重点,以低保救助、特困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福利保障、慈善捐助、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兜底保障体系。三是及时动态调整。指导各地落实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相关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等制度规定,将因残疾、重病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以及整户劳动力系数较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残、重病人员按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四是引导社会力量。引导社会力量广范围、多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凝聚兜底保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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