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许民〔2019〕1号),决定从2019年1月起,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此次提标,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1350元。全市近800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受益。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孤儿认定与审批行为,加强孤儿动态管理,新审批孤儿信息要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要着力加强孤儿定期巡访,乡镇民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孤儿每半年全面巡访一遍,县级民政部门要对辖区内的孤儿每年巡访一遍,科学完善孤儿巡访机制;要切实严格资金监管,按照“专项管理、转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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