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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救助管理站荣获“许昌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并获颁“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状”

时间:2019-09-04 09:52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根据许昌市总工会《关于表彰第十三届许昌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和标兵个人的决定》(许工文〔2019〕71号)和《关于向“许昌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颁发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向“许昌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个人”颁发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章”的决定》(许工文〔2019〕72号),许昌市救助管理站荣获“许昌市职业道德建设标兵单位”称号并获颁“许昌市五一劳动奖状”。

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成立于1959年,2003年8月由“许昌市收容遣送站”更名为“许昌市救助管理站”,2007年增挂“许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牌子,是许昌市民政局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

近年来,许昌市救助管理站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创新工作方法,保障救助管理工作安全顺利开展。一是真情实意、用心服务,温馨救助环境。救助管理工作是“托底线、救急难”的服务工作,只有真情实意、用心服务才能做好。救助管理站是全年全天24小时值班,不管是数九寒冬还是炎热酷暑,都能在街头看到救助站工作人员身影,不管是神经异常的精神病人,还是患有传染病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工作人员都用最热心的服务去关心他们,救助他们。二是积极探索,不断进取,补齐工作短板。一方面,运用新手段、新技术,提升救助水平,通过与公安部门合作,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帮助流浪人员寻家、升级站内监控设备,利用手机app实现站内远程监控等。另一方面,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为救助管理工作注入新鲜血液,丰富救助服务内容,提升救助服务水平。三是维护权益,提供救助,工作成效显著。2016年至今,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共救助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流浪乞讨人员7507人,先后为218名流浪儿童提供救助保护,协助1915名流落异乡的受助人员返乡,为1619名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了救助服务,更为那数不清的不愿入站接受救助的流浪人员提供的果腹的食物和御寒的衣物,切实维护了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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