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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许昌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建立村(居)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0-04-08 09:53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的积极作用,近期,我市印发了《许昌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建立村(居)红白理事会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从2020年4月起,利用半年的时间,全市村(居)成立红白理事会,勤俭办理红白喜事的自治制度普遍健全。通过红白理事会长期的坚持和工作推动,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约束村(居)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努力使全市城乡基层形成崇尚节约的生活习惯,实现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红白理事会由村(居)委会组织,村(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红白理事会成员由政治意识强、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群众威信和工作能力的担任。

意见提出,村(居)红白理事会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当前村(居)民自治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科学把握不同地区、不同乡村、不同风俗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不搞一刀切、一阵风,通过建立红白理事会等方式,完善自治组织体系组织架构,丰富村(居)民自治实践方式,拓宽村(居)民自治的实践渠道和空间。

意见指出,村(居)红白理事会应当认真梳理本村(社区)居民在结婚、生子、建房、祝寿、升学和老人过世等红白喜事办理方面存在的大操大办等问题,结合当地普通居民的普遍经济条件,对办理酒席桌数的上限、每桌的餐费标准的上限、席上烟酒的最高限价和村(居)民随礼的最高限价等做出具体规定;少数民族地区应当将宰杀牲口和婚嫁彩礼的最高上限做出具体规定。要在村(社区)建立宴席操办申报制度,村(社区)内发生红白事后,事主要事先及时报告理事会,理事会在听取事主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依照理事制度统筹安排并监督实施。

意见强调,各县(市、区)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强化思想保障、措施保障、需求保障和制度保障,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等陋习,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切实倡树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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