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许昌市召开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

时间:2020-04-21 15:43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4月21日上午,许昌市召开2020年全市民政工作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全面总结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民政工作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安全生产工作。许昌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远出席会议并讲话,许昌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文超就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局党组成员王小华就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讲话,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递交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会议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宏恩主持。

会议指出,2019年,全市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固树立,民政工作呈现崭新气象。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政治生态持续向好。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严从实抓牢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五化”管理,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积极推动机关党建“灯下黑”专项整治,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聚焦民政兜底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低保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对民政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低保管理规范化精准化水平明显提高。围绕民政中心工作,确立“党建+”工作思路,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和帮扶贫困村办实事,精准的为民服务赢得了群众的赞誉。二是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持续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衔接,科学制定农村低保标准,确保农村低保标准动态、持续、稳定地高于国家扶贫标准,全面实现“两线合一”。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762.6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371.4万元。连续两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950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每人每月提高至1350元,全市774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受益。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676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0元。三是履行基层社会治理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全市共建成175个规范化社区,实现城市建成区规范化社区全覆盖。积极创新社区治理体制,魏都区被民政部确定为新一批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社会组织力量逐步壮大,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登记成立社会组织2806个,全市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志愿类社会组织91家。四是履行基本社会服务职责,践行初心和使命。2019年,完成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改造30所,建立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对全市80-89岁、90-99岁和百岁以上老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50元、100元、300元的标准发放高龄津贴,累计发放资金6081.8万元。稳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中国社会报》以“许昌养老服务多点开花”为题,对我市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惠民政策,2019年全市累计落实惠民殡葬补助资金341万元。

会议要求,2020年,全市民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一是要在夯实政治保障上持续发力,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在抓实思想建设上持续用力,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在建强基层组织上持续发力,筑牢民政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四是在推动作风转变上持续发力,助力决战决胜全面小康、脱贫攻坚;五是在推进反腐败斗争上持续用力,一体推进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六是在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上持续用力,把牢民政意识形态阵地;七是在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上持续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

会议强调,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扎实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制度兜底脱贫的任务要求,实现“两线合一”。继续提高低保、特困供养标准,2020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500元,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不低于300元、19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41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50元。二是聚焦特殊群体,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标准统一、便民利民的申请、审核、补贴发放机制。充分发挥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完善监管链条,健全责任体系。继续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项目,规范儿童收养和“明天计划”项目管理,强化家庭寄养儿童、机构外就医康复儿童监护监督,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三是聚焦群众关切,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持续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提高社区人员薪酬待遇,合理配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三岗十六级”薪酬体系。积极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按照确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试点项目跟踪问效,确保如期完成,打造许昌模式。建设完成中心城区10个智慧养老机构和10个智慧养老社区,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化养老服务。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新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6所,建成示范性农村幸福院100所。四是完善管理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殡葬、婚俗综合改革,加快县级殡仪馆建设,完成鄢陵县殡仪馆建设、长葛市殡仪馆迁建工作,并投入使用。实现市、县(市)分别建有1个殡仪馆,火化设施达到环保标准。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市本级建成一个占地不少于200亩的公益性公墓,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各建一个占地不少于100亩的公益性公墓,29个乡镇分别建成一个占地不少于50亩的农村公益性公墓。五是整治统计台账,夯实民政工作基础。加强对民政统计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统计台账专项整治,澄清业务底数、完善相关数据。各级规划财务部门要加大统计信息审核比对力度,及时反馈修正“错、漏、旧、重”数据,确保各类统计资料数据准确、统计完整、更新及时、口径一致。六是抓牢安全生产,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统筹做好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安全风险防范,健全常态化防控机制。抓牢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等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稳妥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殡仪馆等民政服务场所的防控工作,确保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安全。建立岗位安全责任清单,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工作任务,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切实强化精准治理、精准监管民政服务机构、精准推进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精准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许昌市民政局机关县级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民政局局长、办公室主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魏都区委社会工作委员会、东城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主要负责人共计60余人参加会议。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