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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28 15:16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2021年,许昌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2021年,市民政局根据自身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周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有力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分管领导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报告工作进度情况。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制定下发《许昌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民政局关于统筹做好民政领域防汛救灾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市民政局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推动防控措施既有力有效又于法有据。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印发《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许民〔2021〕15号),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据统计,“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行业协会商会已主动减免会费61.59万元。对涉企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督促检查,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三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市民政局所有68项政务服务事项中,不见面审批事项由原来26项提升到50项,占比达到74%;办理时限由总法定时限1016天压缩到74天,压缩比例达到了93%;“即办件”由原来33项提升到66项,占比达到97%。审批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四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市民政局于今年10月份按照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梳理调整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加强政府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今年来,市民政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在起草、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同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市民政局认真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市民政局按照《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经梳理,自2003年以来,我局起草的16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社会救助、地名命名与管理、殡葬改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境儿童及残疾人员保障工作等7个方面。均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市民政局按照《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对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对现行存量政策措施进行认真自查,我局共梳理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2个,本部门文件32个,市政府其他政策措施13个,其中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政策措施4件,均不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四、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市民政局与河南先与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晓磊律师签定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让专业法律工作者参与依法行政决策,为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意见,解答咨询,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纠纷处理等。

五、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一是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民政系统法制建设,将民政法治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体系,每季度召开局党组会和班子成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工作,各单位、各科(室)“一把手”是加强民政法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法制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年底评先评优予以一票否决。二是夯实行政执法责任。全市民政系统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民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确行政执法职能、执法职责、依据、程序、岗位,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维护法律、法规、规章的权威,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全面实施行政指导。把行政指导纳入民政行政管理和民政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整理行政指导有关案例,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各级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四是优化服务方式。为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许昌市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时刻以“十六句”文明服务用语和“五个一”文明接待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不能当场办理的承诺件,特别是有前置审批条件的事项,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的审批流程和需要携带的材料,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真正做到“进一个门办好、收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在许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每月开展的督查评比中,民政服务窗口都名列前茅。

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促进民政事业规范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我局对执行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法律主要有《民法典》、《收养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拟定全市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市民政事业发展工作规范。贯彻制定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依法管理社会民主事务工作,做好救济、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工作,行政许可、老龄工作、信访、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及区划地名工作。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和省市督查工作要求,做好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上级和本级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统计制度,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杜绝统计造假行为。同时,市民政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积极推进法律进村(社区)工作一是重点实施权责清单、互动交流、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利用行权平台按时将各项惠民资金的发放进行了公示,接受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各项工作,抓好信息公开统计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加强对乡镇村(居)务信息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及时公示村(社区)事务、财务、惠民政策,加强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联系沟通交流。积极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村(社区),组织法律工作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黑板报、宣传窗、电视、微信等),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普法知识,提高居民的“四防”意识;社区聘请律师、选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各部门到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宣传等活动。

九、加强学习宣传法律法规。

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许昌市2021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升法治建设监督管理水平建立局机关干部职工会前讲法制度,由市民政局组织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开展有关民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发放了农村五保惠民政策、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城乡居民低保政策、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慈善助学政策等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解答群众遇到法律法规上的难题。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确保各项民政事业进入法治化轨道,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为建设中国大雅家园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法律保障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了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对本部门行政许可依据、条件、内容按照县政府下发的文件,将行政许可事项、服务事项办理的依据、需提交的材料、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局机关、婚姻登记办、殡葬管理所服务窗口单位办公场所予以公示。并以公示表的形式下发到各乡镇民政办。

十、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

积极推进法律进村(社区)工作一是重点实施权责清单、互动交流、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利用行权平台按时将各项惠民资金的发放进行了公示,接受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各项工作,抓好信息公开统计和政府信息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加强对乡镇村(居)务信息的监督检查,督促乡镇及时公示村(社区)事务、财务、惠民政策,加强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联系沟通交流。积极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村(社区),组织法律工作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如黑板报、宣传窗、电视、微信等),在群众中大力宣传普法知识,提高居民的“四防”意识;社区聘请律师、选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组织各部门到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宣传等活动。

十一、全面落实年度考核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远主动承担市县依法行政督导平台工作的组织、推动和实施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督办,扎实推动本单位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志波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督导平台考核具体工作,协调各业务科室落实考核任务。二是压实任务。市民政局办公室严格对照督导平台指标要求,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不折不扣的抓好考核指标任务完成,推动民政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质增效。三是强化责任。市民政局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和实事求是原则, 将法行政督导平台指标任务落实到位,及时上传考核材料,并确保上传的考核材料真实、客观、全面、准确。

2021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治制度不够健全、亮点工作不多、法治宣传力度不大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健全法治工作机制,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打造法治工作亮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迈向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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