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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

时间:2022-05-24 12:43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疫情发生以来,许昌市民政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扛起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孤儿救助等各项兜底保障救助政策,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一是优化政策供给,扩大救助范围。对符合“整户保”条件的家庭,严格做到“按户施保”;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对新出现的致贫返贫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疫情期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持有居住证人员在居住地申办低保。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救助帮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二是加强主动排查,强化政策落实。各级民政部门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收入和财产等基本生活状况,对符合低保等救助条件的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对已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各地各部门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等救助资金,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三是简化办理程序,提高救助效率。印发《许昌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要求各地尽快按程序将低保、特困供养、小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街道)。疫情期间,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可适当优化简化办理程序;对已经纳入低保的困难家庭,可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积极推行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对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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