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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时间:2022-03-10 10:34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2022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一领导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党组一班人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安排意见》,要求班子成员要原原本本学,带着问题学,结合民政工作的丰富实践学,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2022年,先后组织了4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重点学习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内容。

(二)丰富载体形式,加强民政党员干部法治学习教育。2022年,市民政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先后参加了全省民政系统法治培训班、许昌市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课程、许昌市民政局法治工作培训会、许昌市民政局《民法典》宣传教育暨民法知识测试会议等,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内容,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法治学习培训,将党员干部学法同政治学习相结合,同政务公开、依法行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相结合,同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学法用法的能力。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明确执法责任。以《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民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明确行政执法职能、执法职责、依据、程序、岗位,强化执法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按时做好“双公示”平台以及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推送工作,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三是严格人员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不断推进行政执法能力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2022年,市民政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积极回应关切。2022年,我局共收到市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13件,按照合理分解、依法办理的原则,对每份建议和提案及时予以回复,答复率为100%,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市民政局通过书记市长信箱、局长信箱、来信来电来访、政务热线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惑。2022年,我局通过上述途径共受理群众反映问题69件,全部按照要求予以调查处理并及时回复,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

三、推进依法执政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2年,市民政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淑芹任组长,县级干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志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一年来,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安排部署服务型执法比武、规范性文件清理、行政执法人员线上培训、法治知识竞赛、法治宣传、执法证件年审、执法卷宗评比等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民政法治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体系,明确各单位、各科(室)“一把手”是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年底评先评优予以一票否决,切实做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2022年,共召开局党组会35次,研究事项包括社会组织成立、高龄津贴资金申请、救助资金分配等60余个,全部做到严格落实、执行到位、程序规范。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市民政局与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晓磊律师签定法律顾问服务协议,让专业法律工作者参与依法行政决策,为日常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行政调解工作,并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类纠纷处理等。2022年,河南先利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晓磊律师参与了对《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区行政区域界线变更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委托合同》《市局委托第三方对购买的社会工作服务评估项目业务合同》《许昌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细则(试行)》等25项工作的审查。

(三)学习贯彻落实党内法规。一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从讲政治的高度,增强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思想,作为谋划推动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和根本遵循;把党内法规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二是落实党内法规制度。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为此,我们坚持把落实和执行好党内法规制度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不断增强规矩意识、法治意识,切实提升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紧跟中央、省委和市委党内法规工作新精神、新要求,统筹推进民政系统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健全完善,及时修订、废止滞后于实践发展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切实推动依规治党落到实处。三是完善考评机制。把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纳入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加大对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工作的检查督促力度,教育引导市直民政系统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强化监督问责,对有规不依、执规不严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有责,执行有力。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一是落实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为重点,结合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行政执法案件等工作实际,从登记管理和社会组织活动开展、财务管理、涉企收费等方面入手,根据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危害后果、发生的概率等划分风险等级,梳理社会组织违法风险点,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二是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简化优化审批流程,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水平,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截至目前,市民政局不见面审批事项由原来27项提升到51项,占比达到74%;办理时限由总法定时限1036天压缩到75天,压缩比例达到了93%;“即办件”由原来33项提升到67项,占比达到97%。同时,坚持做到送证上门,重点解决民政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受到了各级领导及服务对象的普遍好评。今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先后收到锦旗30余面、表扬信40封、致谢电话百余次。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市民政局按照要求,及时梳理调整市民政局权责清单,确保民政领域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 不存在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任何方式设置的变相许可及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四是落实“好差评”制度。按照《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将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纳入考核内容,加大对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办事群众参与评价,全量收集反馈群众反映的诉求。2022年,市民政局共收到好差评评价114条,政务服务非常满意评价114条,满意率达100%。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市民政局严格按照《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在起草、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工作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做到有件必备,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认真开展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和上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按照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按照《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涉及计划生育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1名专职人员负责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梳理近年来我局起草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经梳理,2022年以来,我局起草的1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涉及社会救助、地名命名与管理、殡葬改革、社区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境儿童及残疾人员保障工作等7个方面,均不存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精神、原则和规定不一致的内容。按照《关于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对照《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对现行存量政策措施进行认真自查,共梳理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个,本部门规范性文件17个,均不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

(三)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一是全面实施行政指导。把行政指导纳入民政行政管理和民政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非强制性、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整理行政指导有关案例,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各级民政行政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优化服务方式。为提高窗口服务水平,许昌市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时刻以文明服务用语和文明接待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不能当场办理的承诺件,特别是有前置审批条件的事项,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办理的审批流程和需要携带的材料,并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真正做到“进一个门办好、收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在许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每月开展的督查评比中,民政服务窗口均名列前茅。三是编制“四张清单”。市民政局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 服务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9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17项)、减轻处罚事项清单(17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0项),积极为民政服务机构发展打造一个包容有序、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促进民政事业规范发展,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市民政局对执行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涉及的法律主要有《民法典》《收养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民政干部对照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依法做好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慈善、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区划地名以及行政许可、信访等工作。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市民政局先后组织开展了“喜迎二十大 共建法治莲城”习近平法治思想网上知识竞赛、“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宪法宣传周”、“微宣讲、走基层”等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法规知识的认知和理解,推动了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

(二)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市民政局于年初制定了《2022年市民政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机关各科室的普法责任。各科室结合自身业务向行政执法相对人、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助推法治许昌建设。

(三)推进法治阵地建设。为推动国家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市民政局结合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充分利用走廊空间建设法治文化阵地,作为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的有效载体,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民法典》等法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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