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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时间:2019-06-21 09:05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拟订有关落实民政政策法规的具体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指导救助管理站建设协调跨县的救助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县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指导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位道路)、自然村等居民地门牌号专业区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城乡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村务公开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实施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市社会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工作管理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和救灾捐赠工作指导孤儿等困境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六)指导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全市涉港台地区的婚姻登记工作负责全市涉港台地区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推进殡葬改革

    (七)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组织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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