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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科

时间:2019-06-21 09:04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社会救助科   

组织拟订社会救助相关规定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承担省和市级财政投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等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2965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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