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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时间:2021-06-08 17:18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近日,许昌市人民政府正式成立许昌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该领导小组由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董留民,许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汤超担任组长,33个市级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许昌市民政局,主要职责是全面统筹协调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全市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单位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规划、政策、措施;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地和各有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等。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儿童关爱保护优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8个;已经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06名,村(居)儿童主任2245名;将784名孤儿、9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推动落实了15441名农村留守儿童监护责任,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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