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8-03-20 16:41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将对许昌市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7年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凡2017年12月31日前在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须参加本次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1.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情况;

2.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情况;

3.党组织建设情况;

4.财务管理和经费收支情况;

5.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三、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两份、见附件);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

四、年检时间和要求

年检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至6月30日。

各参检单位应当于3月31日前将有关年检资料报送业务主管单位,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2018年6月30日前送市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接受年检。对2017年度活动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或者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局将依法撤销登记。

年检期间,我局将组织人员对应参加年检30%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实地检查。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可在“许昌民政网”(网址:http://www.xuchangmz.gov.cn)上下载。

联系电话:2965084,2968126

报送地址:许昌市市民之家三楼民政窗口

    

附件: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2017民非年检报告书.doc

                              2018年3月15日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