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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公开招聘社会救助员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19 08:44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为满足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需要,补充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空缺,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主要负责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人数

1.招聘范围:限许昌市户籍。

2: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爱心、耐心、善心、责任心,能够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救助管理工作中去。

3.容貌端正、身体健康、吐字清晰、语言流畅。

4.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20-5: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许昌市救助管理站(许昌市延安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社会福利院北邻)。

4.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可自行下载打印,也可现场领取表格,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式两份)。

5.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规定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出现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专用网站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办理聘用手续后,进行试用,试用合格后,与许昌市智信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许昌市救助管理站上岗。

七、人员管理和薪酬标准

(一)人员管理。

此次招聘的社会救助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不再聘用。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予以辞退。

(二)薪酬标准。

工资每人每月1900元(含个人缴纳社会保险部分),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由聘用单位负责缴纳。

八、信息发布

许昌市民政局(http://www.xuchangmz.gov.cn/)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0374-3155145。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救助管理站组织实施。

 

附件:许昌市救助管理站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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