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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市本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29 09:04     作者:阅读次数 3807

各区民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东城区民政局,市殡管所、殡仪馆、玉皇岭墓园:

市本级公益性公墓(市政府命名为许昌市玉皇岭纪念园,以下简称“公墓”)将于2021年12月底建成,是我市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之一。公墓建成投用后,将很好地解决市区无公益性墓地,群众安葬、祭奠逝者没有场所,市区乱埋乱葬严重的问题。为做好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对象为魏都区、东城区、示范区、开发区和建安区的三个街道办事处(昌盛街道办事处、许由街道办事处和新元街道办事处)范围内城区绿化带、河湖水系两岸或经民政部门审批的公墓以外安葬(放)的骨灰(遗骸)。在市玉皇岭墓园暂时寄存的骨灰和新去世人员的骨灰不在本次申报范围之内,可由丧事承办人直接到墓园管理处办理骨灰安葬(放)业务。

二、申报方法和流程

(一)符合在公墓安葬的骨灰(遗骸)承办人携带逝者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埋葬时间较长未火化的遗骸,承办人需进行逝者生前为本社区人员的书面声明)和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22年1月10日前向所在社区申报。

(二)社区工作人员审核后收缴逝者火化证明复印件和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许昌市玉皇岭纪念园安葬(放)骨灰申报情况统计表》,汇总完成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统计表(含电子版)及相关申报材料报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

(三)街道办事处民政工作人员汇总各社区《许昌市玉皇岭纪念园安葬(放)骨灰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于2022年1月18日以前报区民政部门。

(四)各区民政部门汇总各街道办事处《许昌市玉皇岭纪念园安葬(放)骨灰申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申报材料后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市殡葬管理所。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近年来,市区城区绿化带、河湖水系两岸甚至个别小区内乱埋乱葬问题突出,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也是各级抓好殡葬改革的瓶颈。建设市本级公益性公墓,是有效解决市区乱埋乱葬问题的根本途径,也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各级要高度重视本次市本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工作,以讲政治的高度将工作做深做细。通过申报,可以真正掌握市区乱埋乱葬问题的底数,为做好市本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放)工作打下基础,也为公墓更好地为市区人民群众服务提供依据。

(二)加强宣传。区、街道、社区要做好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宣传发动工作。区、街道民政部门要将此项工作安排部署到位。社区要采取张贴、发放、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好本次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的目的、意义和申报方法,要将《许昌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本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工作的公告》发放到每个居民户,尤其是城中村社区为重点发放地,确保家喻户晓。

(三)严密组织。区、街道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组织督促社区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好本次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工作。社区要指定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切实做好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资料收集和信息录入基础工作。区、街道、社区要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与上级汇报遇到的问题,正确解读殡葬改革政策,认真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按时上报相关申报材料。

许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联系电话2965084;许昌市殡葬管理所联系电话2795386.

 

附件:

1.许昌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本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安葬(放)申报工作的公告.docx

2.许昌市玉皇岭纪念园安葬(放)骨灰申报情况统计表.docx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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