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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时间:2023-03-15 10:16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为切实做好许昌市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领取工作,积极推广应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集中领证时间

2023年3月16日-4月21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二、领证方式

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现场领取方式。考生应在集中领证时间内到民政部门指定地点,经现场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和资料无误后,方可签字领取证书。

三、领证地点

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9楼1922—1室。

四、领证时需携带材料

(一)本人领取资格证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注册登记凭证(纸质)。

(二)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需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考生本人“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注册登记凭证(纸质)、个人授权委托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五、有关事项

(一)考生本人领取证书时,要做好自身防护,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做好登记。

(二)按照有关要求,考生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登记凭证以“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表”页面截图为准。要及时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在系统内申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

(三)考生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后,要留存注册登记凭证,注册登记凭证以“社会工作者登记信息表”页面截图为准。

(四)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网址:https://shgz.mca.gov.cn,注册、登记具体操作流程可在进入系统登陆页面后,下载操作手册查询。

(五)超过集中领证时间领取证书考生,请提前进行电话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相关领证材料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补领。

(六)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要求,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由指定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

 

联系人:孙伟鹏  段琳琳   电话:0374-2965537

附件:个人授权委托书.doc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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