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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关于举报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3-07-31 15:43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会议精神,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全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现将我市非法社会组织投诉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委员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及时调查处理,举报内容应详细。一般包括: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宣传渠道、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三、举报方式

社会公众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向民政部门举报(具体举报方式见附件)。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四、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时,要增强警惕性,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mca.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许昌市民政部门受理非法社会组织举报方式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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