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许昌市民政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经过认真筛选和局党组研究审议,确立了“推进便民利民政务服务”、“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11项许昌市民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目前均已完成。
一、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落细民政保障政策
(一)工作目标:1.强化各业务领域间统筹协调、合力推进,通过统筹政策、整合资源、拓宽思路等,实现民政业务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切实发挥各专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借势借力,解决问题,助推民政事业多元共治、加快发展。2.聚焦特殊困难群体需求,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社区服务供给;管好用好社会组织,构建疏严有度、有秩序又有活力的格局。全面规范行政区划管理,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全民慈善、便民慈善,全面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二)具体措施:1.倡树文明殡葬新风。稳步提高火化率。2021年以来,针对我市火化率在全省排名靠后的问题,市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开展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破除丧葬陋习。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召开推进会、定期通报全市火化情况和约谈火化率低的县(市、区)和乡(镇、办)等方式,压实各地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强化督导,真抓严管,取得较好成效。目前,我市火化率已由1月份的29.51%提高到11月份的98.14%,全省排名第4,入围全省第一方阵。2.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落实民政部和省厅的规划要求,2021年全市共建成14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和1个县级社工服务中心,全部投入使用。2022年,许昌市将按照“一年试点、两年覆盖”的工作思路,实施全域推进,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提前完成省定三年全覆盖的目标任务。3.深化基层群众自治。以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为契机,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依法有序开展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选优配强“两委”班子成员,全市2497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全部实现“一肩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文化程度、性别比例得到进一步优化。4.积极开展公益助学活动。2021年“情系学子 寄望未来”福彩慈善公益助学活动中,全市共资助应届困难大学生115名(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大学生4名),发放助学款57.5万元。
(三)完成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扎牢民政行业兜底保障网
(一)工作目标:加强困难群众重点监测和主动排查,努
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脱贫攻坚调研发现反馈问题进行核查,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兜稳底。
(二)具体措施:1.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村(社区)组织要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列为重要工作内容,及时向乡镇(街道)报送救助对象家庭人口、经济状况等重大变化情况。各地要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群众救助诉求,逐步实现全市联通,及时受理困难群众求助、投诉和咨询。2.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乡镇(街道)要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并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办理或转请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异地受理基本生活救助申请。3.优化审核确认程序。2021年长葛市完成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委托下放。推动其他地方按程序将低保、特困供养、小额临时救助等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县级民政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可以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再要求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死亡后,已发放的当月(当季度)救助金不再收回。4.加快服务管理转型升级。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社会救助领域的运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健全完善社会救助资源库,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民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依法依规查询社会救助有关信息并做好信息安全保护。以市政府门户网站、“i许昌”等公共数据平台为基础,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5.开展社会救助创新。建立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前移兜底保障关口,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从“被动申请”变为“主动发现”、“刚性管理”变为“精准服务”。鼓励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加快由单一物质救助转向“物质+服务”模式、“送钱送物”转向“送钱送物送服务”、“单一救助”转向“多元帮扶”。帮助救助对象构建家庭和社会支持网络。6.巩固脱贫攻坚兜底成果。加强主动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易致贫返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人群纳入社会救助范围。落实低保渐退期,确保过渡期内政策稳定,工作衔接到位。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动态监测预警机制,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为重点,建立健全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为开展救助帮扶提供支持。推动教育、住建、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信息数据互通。截至目前,全市脱贫户享受低保的共计33612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共计4819人。全市监测户享受低保的共计7549人、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共计1826人。7.健全完善制度。市民政局起草并提请市委办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2021年8月2日,《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许办〔2021〕7号)印发实施,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结合许昌实际,统筹发展社会救助体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会同市乡村振兴局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加强政策对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筑牢返贫防线。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了《许昌市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许民〔2021〕29号),联合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许民〔2021〕35号),保持过渡期内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
(三)完成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三、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增进民生福祉
(一)工作目标:1.探索以社区为依托,以科技信息平台为纽带,有机融合“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三种养老服务形式的“许昌模式”。2.公建民营达到80%,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入住政府兜底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3.发挥老年综合福利大楼示范引领、功能实验、专业培训、品牌推广作用。
(二)具体措施:1.以许昌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为契机,探索打造以社区为依托,以科技信息平台为纽带,有机融合“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三种养老服务形式的“许昌模式”,全市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认真落实省厅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许昌市建立了四级书记抓养老的有力格局,对照目标任务,摸清底数,制定台账,完善机制,强化督导,列入重点任务清单的9项工作都取得了扎实成效。2.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出台许昌市《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规范化建设意见》、《农村幸福院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规范城乡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标准、服务功能、运营管理、制度建设、日常管理等,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打造城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3.规范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在全省首家印发《关于加强许昌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前期工作、工程验收、移交及运营管理进行规范,明确了配建养老设施工程资料移交清单,确保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场地、良运营,切实解决制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用地难的瓶颈。4.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在全面完成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的基础上,印发了《许昌市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全市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的总体目标,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台账,多次召开全市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县(市、区)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进度,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承担公建民营任务的农村敬老院共有75所,已有64所完成公建民营,覆盖率达85%,其他敬老院正在积极推进。农村敬老院实施公建民营后,提升了服务质量,增强了管理水平,盘活了空置床位,提高了运营效益,避免了资产流失,更好地发挥了公益养老用途。5.发挥老年综合福利大楼示范引领、功能实验、专业培训、品牌推广作用。 投资7824万元建设、设置500张以上床位的市老年综合福利大楼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委托河南阳城养生苑有限公司运营管理,2021年4月已试营业,面向许昌市及周边各地市开展养老服务,主要承担政府兜底基本养老服务、社会老人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职能,同时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示范引领、功能实验、专业培训、品牌推广等职能,成为我市公建民营典型示范,为许昌养老事业发展树立新标杆,推动许昌养老事业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三)完成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四、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提升便民效能
(一)工作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社会组织审批等68项民政业务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压缩办理事项、坚持延时服务、送证上门服务。
(二)具体措施:1.持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中做到让信息、政策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竭尽全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审批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依照法律规章制度要求,做到能不见面审批全面实现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审批事项由原来26项提升到50项,占比达到74%;全面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即办件”办理范围。“即办件”由原来33项提升到66项,占比达到97%。持续提供延时服务、送证上门服务。2.积极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各级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清理整治。目前,全市共有行业协会商会549家,其中市级225家,县区324家。“我为企业减负担”活动开展以来,按照活动要求,先后有448家行业协会商会进行了自查,其中市级189家,县区259家。经排查,存在收费行为的行业协会商会21家,其中市级10家,县区11家。据统计,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截至目前,12家行业协会商会已经主动减免528家经营困难会员企业会费资金共计114.2万元;7家行业协会商会推出降低收费举措,为218家企业减轻负担59.33万元;规范会费标准和程序行业协会商会数7家,减轻企业负担0.55万元;抽查检查行业协会商会数34家;自查448家,纠正问题数7个;依法核查处理行业协会商会3家。3.积极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一是挖掘红色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指导各县(市、区)从挖掘红色地名文化入手,组织开展地名故事征集、专题展览、红色地名遗址参观学习、红色视频制作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图片、文字和视频等形式展示地名文化,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传统,延续红色文脉。魏都区结合自身实际,引导社区利用红色文化主题教育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禹州市组织编制《禹州地名故事》,单独列出红色记忆篇章。自活动开展以来,市、县组织赴红色地名遗址参观学习8次,选报红色地名故事17篇,短视频6部。红色地名文化宣传活动累计服务群众20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了社会公众使用标准地名、保护地名文化的意识,营造了良好的地名舆论环境。二是完善乡村地名信息,留存乡愁记忆。依托地名信息库,以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等地名类别为重点,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提升完善,对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修改、补充完善。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更新完善乡村地名1966条。其中乡镇类地名信息6条,群众自治组织类地名441条,居民点类地名725条,乡村自然地理实体类地名794条。全市累计投入资金1512.9万元,设置乡村地名标志7894块(其中村牌1934块,路牌5960块)。实现了以2020年底为节点的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全覆盖。三是 加强地名信息应用,满足社会需求。指导各县(市、区)进一步拓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完善地名数据库,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激发地名数据活力,发挥地名信息价值。活动开展以来,发放地图近1000份,向政府部门及社会提供地名信息支持10次,支持社会开发地名信息应用1次。对许昌市政区图、许昌市城区图及所辖6个县市区政区图进行了更新印制。完成了郑州机场至许昌市域铁路许昌段11个站点的命名工作。对不规范住宅小区名称进行清理整治,完成小区更名11个,更名后设置新的小区名称标识11个,指导帮助百度地图、高德地图对不规范居民小区名称进行纠错更正11个。有效净化了地名环境,提升了地名规范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发挥了地名在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文化、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地名管理水平。许昌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名称备案管理的通知》(许地名办〔2020〕6号),对宾馆、酒店等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小区名称备案范围、备案程序、提交材料、有关要求、备案时限及通名使用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许昌市民政局负责市辖2个区及3个功能区所辖区域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拟用名称的备案,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负责本县市所辖区域大型建筑物及居民住宅区拟用名称的备案。市区自2009年开始实行备案制度,12年来累计备案大型建筑物及住宅小区名称550个。2017年以来,所辖4个县市也已全部落实大型建筑物及住宅小区名称备案制度,不规范地名增量得到彻底遏制,地名管理更加规范有序。
(三)完成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五、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绘就美好生活
(一)工作目标:2021年建成规范化社区45个,规范化社区开展“一有七中心”建设,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儿童服务中心,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等七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达到900平方米以上。
(二)具体措施:1.建设“一有七中心”,补齐社区服务短板。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规范化社区验收工作的通知》,2021年11月8日至12日,许昌市民政局组建4个考核验收小组对2021年规范化建设的45个城市社区逐一进行了考核验收,通过现场查看和查阅相关资料,许昌市2021年新建的45个规范化社区用房面积达标、人员配备到位、服务功能具备、“一有七中心”建设符合要求、配套各项设施齐备,社区软硬件建设情况达标,并且都开展了符合社区居民需求的各项服务,2021年许昌市新建的45个规范化社区全部通过了省考核验收。2.织密“一张网”,夯实社区服务管理基础。推行社区精细化、网格化、智能化管理,由社区将采集的信息分类建立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满足社区居民的差异化需求。通过构建从社区到网格、到小区、到楼幢、到每家每户的服务管理链条,将中心城区86个社区细化成590个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了党建指导员、网格长、网格管理员、专用服务手机、工作服装和民情日记,建立了《网格工作走访台账》,对网格实行轨迹化、规范化管理,做到了编号、平台、制度、标准、服务、公示“六统一”。将养老、医疗、教育、健身等12个方面的民生事项,作为重点民生工程持续推进。建立了区、街道、社区联动平台,引入10余家全国、全省知名社会组织,开展7大类专业服务,实现了社会组织服务更加精准。3.凝聚“一条心”,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许昌市采取“换届选任一批、公开招聘一批、上级下派一批、转业安置一批”等方式,充实社区工作力量,从机构、编制和人员上加强保障。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六级”薪酬体系,社区党组织书记薪酬最高达到每月4075元。积极推进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极大调动了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为提高人员队伍素质,采取学习培训、外出考察以及到武汉、厦门等先进社区学习、跟班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社区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完成情况:已完成并持续推进。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