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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对贫困老人实行兜底保障

时间:2019-04-16 09:11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2019年以来,禹州市在保障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关注农村孤寡、高龄、空巢、留守、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非特困供养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坚持“安全居住、方便生活,规模适度、兼顾长远,因地制宜、满足需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原则和“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撤并一批”的工作思路,围绕优化结构布局、完善基础设施、配齐人员队伍、强化服务管理,加大乡镇敬老院提升转型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管理水平。

结合脱贫攻坚部署和实际工作需要,在全面完成2018年13所农村敬老院提升改造的基础上,2019年禹州市对火龙镇、方岗镇、朱阁镇、范坡镇、山货乡、褚河镇、文殊镇、小吕乡、神垕镇等9个乡镇的9所敬老院实施提升改造,新增床位716张,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分散特困供养老人和非特困供养独居老人(60周岁以上不享受特困待遇、无人照料的独居老人)的兜底养老需求。将22所乡镇敬老院转型提升为集长期托养、日间照料为一体的敬老院集中供养中心(以入住特困供养人员为主)和托老托养中心(以入住独居贫困老人为主),实现“一乡(镇)一院两中心”,在优先满足特困供养对象入住的基础上,面向农村非特困供养对象在内的社会老人开放,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非特困供养老年人实行兜底保障。

每个乡镇依据本辖区内特困人员数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非特困供养独居老人数,严格按照住建部《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和民政部《关于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参照《许昌市农村敬老院综合提升改造基本标准18条》,通过对原有敬老院或弃用的学校、卫生院、厂矿等进行改扩建或新建的形式,高起点规划建设一所高标准的敬老院。

建成后农村敬老院将对各项制度予以公示,包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服务承诺、人员职责分工等,应当与享受托养或上门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入住、日托或上门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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