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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召开社会救助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时间:2019-05-17 11:31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要求,5月15日下午,禹州市民政局召开社会救助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会议,进一步安排部署全市社会救助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禹州市民政局班子成员、相关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办)民政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许昌市脱贫攻坚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和《2019年许昌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点》,并对今后一个时期社会救助及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再部署。

会议要求,各乡镇(办)要按照《许昌市脱贫攻坚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突出工作重点,确保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取得实效。一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二要进一步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充分考虑刚性支出等多种因素,精准认定保障对象;三要着力帮扶特定贫困群体兜底脱贫。重点帮扶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四要全面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五要进一步加大临时救助力度。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科学制定救助标准,有效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六要加强相关扶贫政策衔接。会议要求,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围绕“突出治理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实地核查,提升整改实效”扎实推进。重点查处农村低保工作中“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查处“漏保”等政策执行偏差问题;查处近亲属备案制度不落实、资金发放监管不力、低保信息公开公示不到位等问题。建立问题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边查边改、立行立改。

会议强调,全市民政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意识,以踏实苦干的作风,务实管用的举措,从农村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方面精准发力,推进社会救助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进一步织密、筑牢兜底保障网,不断谱写救助事业发展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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