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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网名来信咨询回复

时间:2019-08-06 10:35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我是蓝堡佳苑小区2号楼的一名业主,小区自交房一年多来存在很多问题,作为普通市民业主们解决无门,无奈之下只能来找您们求助,我谨代表小区业主提出以下几点问题: 1、小区归属社区及学区:买房时期,售楼部一直对购房者宣称蓝堡佳苑小区归属魏都区,且属于南关村小学学区房,但交房后关于小区归属问题一直没有周边社区承认归属,致使一些需要办理入学、生育手续的业主无处办理,且南关村小学也不承认我们小区是归属学区,是否属于开发商虚假宣传,社区归属问题究竟应由谁来确定? 2、小区规划改变及公摊面积问题:买房时期蓝堡佳苑售楼部在知名房产网站上以及各种广告宣传途径宣称是四栋楼,其中两栋住宅两栋商业,后期交房后业主才知道小区整体规划已经被改为六栋住宅,期间开发商没有任何采取形式告知业主,并称是经过规划局批准的,但是这种变更是否需要经得业主的同意?此种变更不仅减少了小区的绿化面积和公共活动区域,更增加了人口密度,已经严重损害了已购房业主的利益,是否存在开发商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规划局的审批是否合规?不仅如此,开发商更是声称将一楼绿地卖给了一层业主,此举是否符合房地产销售相关法规?一楼绿地是否在全体业主公摊范围之内? 3、开发商欺诈消费者不作为:开发商在售房期间已经承诺该小区为双气小区,但是在交房一年多,小区楼下暖气设备区依然空空如也,更不要说供暖了,请问购房者交的暖气初装费哪里去了?开发商售房时承诺的小区公共绿地及休闲活动设施一样也没有,目前小区一楼的花园也被一层业主占为己有,并私自搭建了院墙和大门,请问这种乱象由谁来制止?后果又应该由谁来负责? 4、开发商违约不履行合同: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有开发商在交房一年内办理房产证,每超过一天应向业主赔付违约金,现在已经交房一年多了,在问及开放商违约赔付的条款时,开发商推诿说是因政府办理时效问题,拒不履行合同条款,我们业主应该向哪个部门去申诉? 感谢领导在百忙之中阅读信件,我门蓝堡佳苑小区的全体业主都相信您是位体恤民众的好领导,望您能理解一位普通百姓的心情,帮我们解决实际问题,最后祝您工作顺利,感谢!

答复:

根据民政部门工作职能,主要涉及第1项:小区社区归属。经实地调查和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对于该小区的归属管辖问题,市民政局曾于2018年8月28日接到群众反映,并随即组织魏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及所辖街道、社区相关人员对该小区所处位置进行实地勘查,对该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及部分居民进行走访,深入调查了解,征求各方意见。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管辖不明小区行政管理归属的通知》(许政办〔2012〕70号),对于管辖不明小区的行政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谁受益谁管理和便民利民的原则,蓝堡佳苑由魏都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依据是:1.该建设项目核准机关为魏都区发改委。2012年3月21日,魏都区发改委印发《关于对蓝堡佳苑小区项目核准的批复》(许区发改〔2012〕28号),同意许昌怡通置业有限公司在许昌市许由路以南、文峰路以西的地块内建设蓝堡佳苑小区项目。据此可认定该项目所在地为魏都区。2.2012年至2015年,该项目建筑税一直缴给项目所在地魏都区税务部门。2016年由于税收制度改革国地税部分税种合并,该项目营业税调整缴至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部门。但小区管理、物业税等仍缴至魏都区。3.该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许昌市怡通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已于8月27日迁至魏都区管辖范围内,在魏都区工商局登记备案。许昌市怡通置业有限公司已于8月27日向市税务局申请营业税缴纳单位由经济技术开发区调整至魏都区,使企业注册地、项目所在地和税收缴纳全部统一为魏都区,以方便对小区业主提供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为此,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明确蓝堡佳苑行政归属管辖的通知》(许民文〔2018〕139号),责成魏都区抓紧时间确定具体负责该小区管理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切实承担起相应的政府管理职能,确保社会管理不落空,社会服务不棚架,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上述情况,我局区划地名科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联系,并向您详细说明了有关情况。您如果还有需要咨询的问题,欢迎拨打许昌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电话0374-296509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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