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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某某来信咨询的回复

时间:2019-08-29 11:00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李某某,家住许昌市魏都区,夫妻二人患有疾病,失去劳动能力,生活不便,请求进行实地调查,实施救助。

答复:

经魏都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实地调查了解,李某某已下岗。根据本人自述单位目前还在为其交“三金”,妻子无业。夫妇俩身体都不好,儿子大学毕业后在外地教书,月收入4000余元。李某某没有给调查人员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件。魏都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已向其详细讲解了申请低保待遇的条件及相关程序。

如果李某某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可按照相关程序向户籍所在地的魏都区南关办事处申请低保以及临时救助。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南关办事处、魏都区民政局将会按照相关程序及时进行审核审批,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如果还有需要咨询的地方,欢迎拨打许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电话0374-296522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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