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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网友的来信咨询回复

时间:2019-11-27 11:20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咨询内容:

您好!我是鄢陵人士,因为在外地购买房子,需要提供单身证明,购买时为单身,购买之后结婚,最近去交契税,郑州房管局要求提供购房时的单身证明,到鄢陵民政局办理时被告知不能办理!我想问一下,为什么民政局不能办理我购房的时候的单身证明?我那时候明明就是单身,只是需要他们一个公章证明,却不给老百姓办理,我从郑州专门回去办理,结果办不成,这不是故意为难老百姓吗? 

回复情况:

吴先生:

您好!现就您来信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您来信中所说的“单身证明”就是目前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答复》(民办函〔2004〕32号)规定: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当是未婚、离婚或者丧偶。因此,当事人要求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是在未婚、离婚、丧偶的婚姻状况下提出。由于您目前的婚姻状况为已婚,所以以前的单身状况已经不存在,因此不能为您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您的要求不符合婚姻登记的相关政策规定,鄢陵县民政局无法为您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做法符合相关政策。

由于您没有留下联系电话,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拨打2965084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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