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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某网友的来信咨询回复

时间:2020-01-10 11:11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您好,请问家庭困难如何办理低保?

回复:

按照相关规定,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办)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财产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如您还有其它关于社会救助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拨打许昌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电话0374-296522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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