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命名、更名审核
事项名称:地名命名、更名审核
事项类别:服务事项
实施主体:许昌市民政局
受理范围:在许昌辖区范围内建筑物的命名及更名
设立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建筑物名称符合相关法规
申请表或其它申请文件:地名申报表(附后下载)
申请材料:地名申报表;申报地名命名、更名的理由;拟废止的旧名、拟采用的新名的含义、来源等的说明。
办理程序: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初审,然后由区划地名科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由窗口工作人员发证。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办理地点:许昌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窗口
联系电话: 0374-29681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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