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创新工作交流会精神,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近日,许昌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民政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交流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志波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体民政干部要通过持续开展专题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认识。服务型行政执法不是要减弱执法力度、降低执法标准,而是要用更现代、更文明、更高效、更接地气的方法开展执法活动,实现执法目的,维护法律权威。民政执法人员在日常行政执法中要切实做到从管理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从管制导向向服务导向转变,从强制性向非强制优先转变。
会议强调,要深刻理解管制型行政执法和服务型行政执法的区别。通过推行服务型行政执法,实现从单纯管制型、权力型、命令型、约束型等传统执法方式向推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转变,进而推行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等等。要坚持刚柔并济、法情交融,柔性为主体、刚性为后盾的执法理念,既注重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及时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又注重指导、协调、服务,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增进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会议要求,要积极探索推进民政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的新路径,推动民政领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再上新台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各地民政部门要将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每年对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进行梳理,归纳行政相对人的违法风险点,划分相应的法律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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