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某非法集资案——以投资购买养老服务为名跨地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一、关键词
投资养老产业;购买会员卡;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二、基本案情
2014年7月至2019年12月,河南名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肖某伙同副总经理、分公司负责人高某风等人在河南郑州、济源、南阳,云南大理,安徽宿州等地设立集资点,以河南省新密市隆利福颐年园筹建处、新密市隆利福老年公寓、河南名谦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河南名谦实业有限公司等名义对外,通过发放宣传彩页、口口相传等方式,以办理会员消费卡、预约认购股权、借款为借口,承诺支付年息7%—13%或月息1%—3%利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期限分为二年、三年、五年,每年或每月支付一次利息,承诺到期后退还本金。该公司共向6000余人吸收资金约人民币5亿余元,后由于资金链断裂,案发时未兑付金额仍有3.6亿元。
肖某于2020年4月23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刑事拘留。截至目前,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其中刑事拘留13人,逮捕12人,取保4人,移送起诉12人,判决10人。
三、典型意义
1.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监督力度,有效防范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发生。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的日常检查力度,及时发现违法违规隐患苗头,有效防范养老服务诈骗问题发生。检查中要重点查看养老服务机构的收费名目、收费标准、优惠条件及运营情况,特别关注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宣传,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收取大额预付费的对象数量是否超过床位总数等情况。对存在问题隐患的,要及时进行约谈整改;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置;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2.购买养老服务时注意辨识正规消费和非法集资,依法理性进行消费。本案被告人在多地设点,是跨地域行骗的典型。社会公众在购买养老服务时,既要查看养老服务机构的资质,也要实地查看机构的收费标准、经营状况,宣传项目是否真实存在,切不可轻易相信宣传人员的一面之词,贪图便宜购买贵宾卡、消费卡,更不能因其以养老产业政策、公司前景、承诺高额回报等为噱头,就误以为是国家支持的合法业务,不顾风险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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