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12月27日,许昌市民政局开展《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专题学习。
会议传达了《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通知》精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审查工作力量,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二是严格合法性审查程序,审查事项未经行政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集体审议、不得作出决定、不得对外公布。三是强化审查力量保障,极探索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四是夯实合法性审查责任,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坚决杜绝重形式、轻内容、走过场现象发生。五是实现学习宣传全覆盖,认真开展《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的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会议集中学习了《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重点学习了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原则、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意见、保障措施等,详细阐释了《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防止公权力滥用、维护政令统一起到基础保障和积极促进作用。
会议强调,全体干部职工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精神,全面规范行政行为,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签订等方面的工作程序,确保科学决策、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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