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尊重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3月6日,市民政局组织全体女干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会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妇女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人身安全保护令再“升级”,拓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拓宽性骚扰维权渠道,明确维权路径;妇女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等,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详细的解读。
大家一致认为,通过此次学习,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刻认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掌握。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学习宣传,弘扬尊重和关爱妇女的社会风尚,引导全局广大妇女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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