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施行以来,许昌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认真学习宣传、稳妥有序实施,贯彻落实《条例》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迅速传达学习。在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条例》视频会议后,许昌市民政局迅速向市政府呈报了《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相关情况的报告》,制订印发《〈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时间安排、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市、县两级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和平台,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和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习《条例》,各级地名工作者的依法履职能力有效提升。
完善协调机制。按照《条例》确立的统一监督管理、分级分类负责的重要原则,加快构建地名管理工作机制。积极与市直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协调对接《条例》施行后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建立完善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23个单位组成的许昌市区划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地名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许昌市民政局创制了《许昌市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小区、楼宇命名联审表》,完善民政审核、住建审批、民政备案公告流程,顺利实现此类地名管理职能的移交。职能移交以来,已完成“瑞轩苑”“浩瑞新天地广场”“东城吾悦广场”等地名的审核命名及备案公告,以规范高效的服务,赢得申报企业的高度赞誉。
突出工作重点。一是严把地名命名、更名关,提升新命名地名文化内涵。2022年7月以来,按照新修订《条例》相关工作规程,开展了市区44条街路巷命名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和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工作,市政府发文命名后,及时公告并报省厅备案。此批街路巷的命名,充分体现了许昌优秀历史文化及地域文化特色,提升了地名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编纂地名图书,健全地名文化保护工作机制。编纂印制了《许昌市标准地名录》《许昌市标准地名图集》《许昌市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许昌市地名志》已完成总纂通审进入出版环节,形成了丰硕的普查成果。经实地考察和专家论证,向省厅申报了3个镇和4个村参与河南省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认定,切实保护、挖掘和传承地名文化遗产,增强文化自信。三是完善信息化建设,开展地名信息质量建设行动,高质量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许昌市2.02万条地名信息的审校更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持续深入开展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新设置乡村地名标志1200个,完善地名标志导向体系,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
营造浓厚氛围。把修订的《条例》宣传贯彻列入普法工作重点,加强解读引导,统一宣传口号,广泛运用宣传展板、海报折页、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知识答题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地名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系列宣讲活动20余场次,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宣讲、普及《条例》有关的法律知识,大力宣传地名管理工作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引导社会各界深入了解地名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022年,《中国社会报》先后刊发《河南许昌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许昌市首部标准地名图集出版》《河南许昌认真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3篇地名工作信息,为《条例》贯彻落实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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