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机构养老专业支撑作用,持续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等级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以等级评定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许昌市民政局现按照相关规定,将《关于对〈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运营补贴发放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广大市民和相关单位积极建言献策,于2025年7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9楼养老服务科(邮编46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调整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cllwbgs @163.com
附件:
关于对《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运营补贴发放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doc
2025年6月5日
《关于对〈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运营补贴发放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说明
2025年6月5日至7月5日,许昌市民政局通过许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了《关于对〈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运营补贴发放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结果总结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在许昌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发布。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关于《关于对〈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运营补贴发放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内容的意见和反馈。
政策解读: 《关于对〈许昌市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运营补贴发放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