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民政局,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和社会服务局、东城区民政局:
现将《许昌市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许昌市养老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