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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关于拟推荐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公示

时间:2019-07-02 17:06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146号)精神,严格按照程序推荐、审核,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推荐许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魏都区民政局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参评单位,段勇、王伟芳、赵振华、李小闯4名同志为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参评人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3日至7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事求是向组织反映。

联系电话:2965153,2963619。

附:评选条件、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019年7月2日


一、评选条件

(一)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民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相关社会治理、加强民政公共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3.深刻把握新时期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充分调动各类资源,高效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法治保障,在深化全省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4.坚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信念坚定、廉洁奉公、作风优良、团结协作有战斗力;单位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规范有序开展,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注重干部队伍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社会形象良好。

5.坚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狠抓反腐倡廉和行风建设,近5年以来单位没有发生违纪违规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热爱民政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连续5年专职从事民政工作,并在工作中履职尽责,积极作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忠实履行为民惠民责任,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4.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在干部职工中有较高声誉。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荣誉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加推荐。

二、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全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许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许昌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是许昌市民政局内设机构。近年来,该科室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创新,在着力开创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工作,特别是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按照“六个规范化”(阵地建设规范化、党建规范化、组织建设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职能事务规范化、制度机制规范化)标准,重点抓好“一有七中心”(每个社区要有坚强的党组织、民主自治组织和广泛的社会组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儿童服务中心、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建设。2017年全市建设37个规范化社区,2018年建设73个规范化社区,2019年将实现规范化社区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规范化城市社区118个;今年再建的44个,已开工20个,24个正在办理开工前的各种手续。我市大力推进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得到了民政部、民政厅的充分肯定。2018年4月10日在郑州召开的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上介绍了我市的经验做法,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黄观鸿副司长专题到我市调研考察社区建设,并给予充分肯定。省民政厅对许昌市社区建设模式进行推广,在全省开展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工作,2018年全省建设规范化城市社区500个,2019年全省建设规范化社区1000个。

2.魏都区民政局。

魏都区是许昌市的老城区,位于市中心,总面积64.5平方公里,下辖13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1个三国文化产业园,86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41.5万人。近年来,魏都区民政局在上级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不断强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救灾救济、优抚双拥等主责主业,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整体工作持续全面提升,民政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近年来,魏都区养老工作受到国务院第十督导组、省、市民政部门、区委、区政府高度认可,并被新华社、河南电视台、河南经济报、许昌电视台、许昌广播电视网等多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仅2016年以来,接待国家、省、市及各县(市、区)调研、考察魏都养老工作80余次近2000人次。2015年,区南关办事处七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区五一路办事处樊沟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被河南省民政厅评为“第七批河南省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全市社会化养老服务工作现场推进会在魏都区召开。2016年,全省老龄工作会议在魏都区召开,魏都区被省民政厅表彰为河南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区五一路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作为许昌市首家养老机构,被省质监局评为“2018年第一批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18年,魏都区22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顺利通过省、市考核组的验收;许昌庆华养老村、许昌臻爱颐养园被许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评为“许昌市敬老模范单位”;区五一路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荣获得2018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团队市级一等奖,西大和南关办事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荣获市级二等奖。

2014年以来,魏都区民政局先后获得“2013-2014年度全省复员退伍军人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许昌市2013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单位”、“许昌市民政系统2013年度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许昌市民政系统2013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获得区政府通令嘉奖等集体荣誉。

(二)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

1.段勇(长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段勇,男,汉族,1966年9月出生,长葛市人,大专学历,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0月参加工作,现任长葛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该同志在任职期间,拉高工作标杆,高位推进基层民政能力建设,严格秉承“稳、快、高、严”工作标准,在重点工作、重要环节、重大项目上进行有益探索,建立机制,力避风险,长葛民政各项工作都在规范的框架下运行。创新敬老院“五大安全管理”考评机制,获得“全国五保供养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建立“百村千户”大走访大调研大整改长效机制,认真倾听群众呼声,耐心解决群众诉求;致力于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和敬老院提升改造,高质量完成省市民生实事;重视机关文化建设,大力倡树“踏实敬业、默于奉献;扶危济困、善心柔肠;朴实无华、平淡如水”的民政精神,带领民政局连续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

2.王伟芳(许昌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王伟芳,女,汉族,1974年10月出生,许昌市人,大学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2011年7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现任许昌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该同志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工作积极主动,勇于探索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许昌市在全省首家建立城镇“三无”老人供养制度、首家出台较为系统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首家编制实施养老设施专项规划、首家制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方案,打造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许昌模式”,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方位的养老服务需求,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市区的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入选省发改委《先进标杆企业和先进地区典型案例》(2017年)。许昌市被民政部、财政部确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被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国家卫健委确定为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全国首批试点城市。2018年11月,民政部《社会福利》杂志刊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许昌尝试”;2019年5月,中国社会报以《许昌养老服务多点开花》为题进行专题报道。

3.赵振华(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

赵振华,男,汉族,1973年3月出生,许昌市人,大专学历,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3月参加工作,现任许昌市救助管理站副站长。

该同志自到救助站工作以来,先后担任过文秘、保管、档案管理员、食堂管理员、社会救助员、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对每项工作都尽职尽责,一丝不苟。他刻苦学习、勤于钻研,2009年在单位第一个通过了中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考试。该同志虽然自身残疾,但从没有因为自己是残疾人就理所应当的坐在办公室,心安理得受到照顾,他始终冲在第一线,带着深厚的感情为求助的特殊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每年的冬季专项救助工作,他和一线职工一起开展夜间巡逻,到地下通道、涵洞等容易滞留流浪乞讨人员的地方主动救助。担任副站长后,他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制定了100多项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规范文件收发起草、车辆管理、信息档案、后勤保障、信访稳定、消防安全等工作,实现了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科学化”,提升了办公室的工作水平。他积极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工作,传递正能量,市救助管理站被市文明办授予“许昌市2016年度网络文明传播工作先进单位”。

4.李小闯(建安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李小闯,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建安区人,大专学历,201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4年1月参加工作,现任许昌市建安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自加入民政队伍起,该同志时刻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谨记“民政人”的理想和信念,恪尽职守,脚踏实地,用自己的热血、汗水和青春,在平凡的民政岗位上谱写属于民政人的“华章”。一是加强学习,做思想上的“急先锋”。该同志坚持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关键措施,加快知识更新步伐,努力用学习的效果指导工作,切实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廉洁自律,做纪律上的“严楷模”。该同志时刻牢记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该做的绝对不做,不该说的绝对不说,组织决定的事坚决执行,原则问题上敢于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三是任劳任怨,做工作上的“老黄牛”。在担任民政局办公室主任期间,既肩负着领导助手的重任,又兼顾机关正常运转的多面手,牢固树立“办公室无小事”的思想,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六个不让”,即: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手中延误,不让正在处理的公文在手中积压,不让各种差错在身上发生,不让前来联系工作的同志受到冷落,不让任何小道消息从他传播,不让民政人的形象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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