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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动员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倡议书

时间:2020-06-17 10:24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许昌市广大社会组织:

今年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根据许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许处非领办[2020]3号)精神,为有效防范非法集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教育,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共建和谐稳定许昌,现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精心谋划组织,广泛动员参与。全市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积极参与,壮大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参与范围和力量,营造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社会氛围,为守护财产安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投入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要学法、懂法,坚决远离非法集资,社会组织要了解非法集资的作案手段,不以任何形式组织、参与、支持非法集资活动,坚决不为非法集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服务。

三、提高责任意识,做好防范宣传。广大社会组织要做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表率,要做好“模范生”、当好“宣传员”,站在以维护全市金融秩序、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的角度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人才优势和资源优势,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理念,教育引导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自觉遵守经济金融秩序,树立正确投资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四、参与共同防治,坚决抵制诱惑。非法集资已严重危害经济金融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形成强大监管合力,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坚决打击各类违法金融活动,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犯罪涉案账户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切实提高资金查控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一步遏制非法集资的滋生和蔓延,各社会组织要自觉抵制,不参与非法集资,同时,劝导身边亲朋好友远离非法集资。我们呼吁: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举报非法集资,人人参与。要积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市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勤劳致富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市社会组织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同心同行,构筑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网,坚决远离非法集资活动,共同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秩序,努力建设幸福许昌!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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