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7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2日,在巡察反馈意见会上,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杨锦屏同志代表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一)强化领导,有序推进。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局党组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远同志为组长,其他县级干部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
(二)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局党组对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细化反馈意见,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局各分管领导带领所属科(室)和局属单位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任务和时限。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远同志先后3次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方案,并上报市委巡察办备案通过。
(三)分类整改,统筹推进。局党组召开了市委第七巡察组巡察市民政局反馈意见整改动员会,局机关全体和局属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鼓舞了干劲,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会后,全局立刻行动起来,按照《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措施,积极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项行动。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具体目标和措施,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持之以恒抓整改。
(四)建章立制,确保长效。一是建立整改责任制。把每一个巡察整改问题责任具体到班子成员、到具体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汇报作为每周召开项目推进会的一项议程,专门听取整改汇报,研究解决遇到困难和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和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整改督办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和常抓不懈的整改机制。每周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跟踪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整改落实存在问题。四是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问题进行“挂号”,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巡察整改过程中,市民政局共完善《许昌市民政局机关工作纪律》、《许昌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66项,开展“学讲话、找差距、转作风、促发展”作风专项整治、局属单位非编人员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活动31次 。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落实“三基三聚焦”职责不够到位方面
1.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2019年4月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学习研究不够,“为民、爱民”的工作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二是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三是强化职责担当。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在落实脱贫攻坚兜底政策方面还存在不够精准、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兜底政策措施。二是加大救助力度,逐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及时提标扩面,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三是进一步加强民政兜底政策宣传培训。四是统计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队伍,特别是在村级明确设立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提高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五是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调研指导。六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联系,指导基层用足用活社会救助政策,盘活各类社会救助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救助资金效益;在分配救助资金时综合
参考各地救助需求因素、财力因素和绩效因素等,重点向保障任
务重、贫困程度深、工作绩效好的地区倾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本位主义突出,在资金分配上习惯于向局属二级机构倾斜。整改工作:一是做好资金分配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河南省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许昌市民政局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上级拨款文件要求,指导相关业务科(室)科学谋划项目、合理分配资金,并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早日发挥资金效益。三是按摩医院在招聘新职工时向残疾人倾斜。四是按摩医院大力发展慈善医院职能,开展慈善减免部分治疗费用,2020年慈善减免44人次,合计109374.8元。五是不断强化财务工作人员培训。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破解难题思路不宽,办法不多
(4)市老年综合福利大楼项目公建民营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督促市社会福利院于9月25日前签订运营合作协议。市老年综合福利大楼运营招标工作已完成,中标商已确定,福利院与中标商对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抓紧修改完善,经法律顾问审核后尽快签订。二是指导市社会福利院积极配合运营方加快装修改造。合作协议签订后,督促市社会福利院加紧与运营方对接,配合其做好大楼的装修改造,协调办理相关开工手续、提供施工所需资料。目前,经营方已完成福利大楼装修工作,大楼具备入住条件,运营方正在办理相关营业证件。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5)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进展迟缓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指导县级民政部门完善敬老院批复手续,积极同当地编办协调,加快进度。二是加强对上对下沟通,探索县域“1+N”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登记模式。三是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实行日汇报、周通报。四是提请市政府将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纳入我市脱贫攻坚督查考核内容强力推进。五是由政府牵头对敬老院法人登记开展督导。六是通报敬老院法人登记进展工作,抄送市扶贫办、各县(市、区)党委书记、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两办,多方努力,加快推进,截至目前,全市84所敬老院法人登记全部完成,受到省民政厅的通报表扬。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3.回应群众关切不积极,不主动
(6)玉皇岭墓园重经营创收,轻公益服务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转变工作思路,增加公益服务项目。在持续开展“全免费无主骨灰集体葬”和“无条件全免费生态集体葬”两个公益服务项目的基础上,针对特定困难群体在骨灰安葬和骨灰寄存服务中给予减免费用。11月10日玉皇岭墓园举行第九届无条件全免费生态葬,安葬人数22人。二是摒弃丧葬陋习,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三是调整产品结构,合理设置价格区间。截止到10月底,节地生态安葬葬式总销售量占全年墓穴销售总量的65%,已完成民政十三五规划目标要求。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4.党建基础工作抓得不实
(7)对新时期党建工作的地位、作用和要求认识不到位,抓党建务虚多实招少,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党建引领。6月份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民政党建工作,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每月党小组学习议题加入民政业务工作内容,围绕党建与业务融合开展学习研讨,实现“两不误,两促进”。二是提升党建质量。制定了《市直民政系统“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方案》等规范文件,要求局属各支部对照“四化建设”和“五好党支部”工作标准,逐项推进、达标创建,提升民政党建工作质量。三是打造党建品牌。全力打造“暖心民政 惠民先锋”党建服务品牌,做到一支部一品牌,推动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8)分管领导联系指导分管的局属单位不到位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将强化党建写入《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真正把党建当成大事、要事,与业务工作、大项任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出台《2020年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规定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28项、局党组书记责任10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11项、科(室)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责任10项,压实压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出台《许昌市民政局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为每名班子成员发放“党建联系点工作”记录本,每季度对班子成员到党建联系点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提醒。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9)“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编印了《许昌市民政局党建工作手册》,对各项组织生活的流程、要求以及存档资料进行全面系统规范。二是出台并执行《许昌市民政局关于提升党内活动质量 进一步夯实机关党建基础的通知》,以“四个一”规范小组会,积极探索“党建+公益行动”“党建+养老服务”等主题党日活动,全面提升党内生活质量。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0)支部设置不科学、退休党员参与率不高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建立许昌市民政局老干部支部微信群,加强与离退休老干部的交流对接。二是经局党组研究,成立了许昌市民政局机关老干部支部,任命潘信喜同志为支部书记。三是提升活动质效。创新教育形式,建立灵活开放的组织生活模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提升老干部支部活动质效。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1)换届不规范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对党务工作者培训。二是强化督促指导。机关党委提前半年对需换届的支部提醒到位,并对换届过程和结果进行严格指导把关。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5.作风建设不扎实
(12)深入基层不够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强化群众观点学习。二是树牢安全生产理念。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更加坚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更加牢固。三是加强暗访调研。经过调研暗访、印发通报、督促整改,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安全意识、安全能力都有了较大提升。四是改进调研作风。每次开展调研指导活动,在调研通知中明确各项纪律及工作要求,规范调研指导内容。坚持闭环管理,每次调研活动开展后,强化跟踪监督问效,紧盯问题整改销号。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3)责任意识欠缺,担当精神不强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制定印发《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印发许昌市民政局“学讲话、找差距、转作风、促发展”专题活动方案的通知》(许民党组字〔2020〕25号)。二是召开“学讲话、找差距、转作风、促发展”专题活动动员部署大会。三是充分利用多种方式,重点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旨意识、担当精神的重要论述以及“宗旨意识、担当实干系列文章”提高担当实干能力,增强为民服务本领。四是重点围绕执行能力较差等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深入查找问题,撰写个人自查分析报告,列出个人整改台账,积极推进整改落实。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4)工作统筹谋划不够,老年综合福利大楼和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大楼施工相互影响,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问题。
整改工作: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大楼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谋划。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坚持执行每周例会制度,加强对项目施工的督导检查,已于9月30日提前十天完成,从省发改委中央投资项目库销项。三是加强施工调度,提高施工效率。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施工节点,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加大施工人员及设备投入,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21年5月全面完工。市老年综合福利大楼问题:目前,经营方已完成福利大楼装修工作,大楼已具备入住条件,运营方正在办理相关营业证件。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5)服务意识不强,高龄津贴申请认证程序繁琐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2020年8月份组织县(市、区)召开座谈研讨会,探讨了解决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改进技术,提高认证效率;对于行动不便以及不接受生物识别认证老人,由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认证。二是已向省民政厅汇报高龄津贴认证存在的问题,并建议省厅建设统一的、高灵敏度的、能为广大老年人接受并方便操作的认证系统。三是向市人社部门沟通学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发放经验。四是联合财政、人社部门,印发《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财政局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许民〔2020〕56号)。五是2020年11月18日组织县(市、区)召开全市高龄津贴交流会,要求各县(市、区)提高认识,夯实责任,实现生物识别认证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认证“两条腿走路”,方便高龄老人及其家属。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6)市救助管理站和福利院对托养人员一托了之,疏于问管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定期对托养机构检查。督促市救助管理站建立督查台账,每周至少2次安排工作人员到托养机构进行检查,保障托养人员基本生活权益。二是压实托养机构责任。三是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不定期到托养机构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要求托养机构进行整改。五是要求福利院养护部职工严格遵守值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值班工作。六是福利院定期组织看望慰问托养人员,为托养人员送去食品、水果等,改善托养人员饮食。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三)管党治党不严不实,二级机构问题多发方面
6.“两个责任”乏力
(17)局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对落实主体责任停留于一般性要求,结合实际抓细抓实抓常的措施办法不多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制定印发《2020年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工作要点》(许民党组字〕〔2020〕25号)和《2020年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二是7月份组织召开局党组会专题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11月份到局属各支部开展党建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督导活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8)内部管理上宽松软,违规违纪问题较多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开展廉政约谈。二是强化节前廉政教育。三是实施“廉政教育十个一”举措,加强廉政教育。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19)分管领导“一岗双责”不力,管业务多,管作风少,甚至对问题遮遮掩掩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违规占用车库问题已经得到妥善解决。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根据《2020年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台账》要求,班子成员对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三是加强调研指导。按照“一岗双责”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台账的要求,分管领导每季度到分管局属单位检查一次工作。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0)监督责任覆盖不全面,对重点业务领域深入较少,对局属单位资金使用、人员聘用等重要事项缺乏监督、制约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加强对局属单位落实党中央和上级的决策部署的监督,监督是否按照上级要求安排部署落实。二是全面梳理驻在单位重点业务范围和廉政风险点,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面了解,明确监督重点,制定监督方案,每年至少对四个局属单位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三是对局属单位人员聘用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监督工作程序,面向社会的招聘工作需要提前进行通报或者报备,对存在监督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四是主动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加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加强监督;及时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通报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五是落实督导制度,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局属单位重要事项的监督,局主体责任办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协调对接,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7.民政资金监管不力
(21)重拨付轻监管问题,不愿意在社会养老机构建设投入不足、标准不高、管理不规范、运营困难等方面给予指导和资金支持,而把许多资金用在务虚造势上,还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为由,将大量资金用于名目繁多的第三方服务项目上,部分项目的购买有回避行政责任之嫌,有的项目价值难以考量或只花钱不问效。
整改工作:一是联合财政部门制订出台有效应对疫情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阶段性政策,通过发放疫情期间临时纾困补贴、2020年度彩票公益金55%以上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免收公建民营养老机构上半年3个月租金、梳理上级出台的适用于养老机构的相关扶持政策等多种措施,纾解养老机构行业困难。二是加大消防改造补助资金投入,市、县两级彩票公益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消除机构安全隐患。三是严格项目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管理”要求,立项前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项目需求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无异议后,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立项后按程序组织采购。四是组织第三方对金额较大的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调查社会公众满意度与项目实施效果,金额较小的项目结束后,召开专家验收会进行项目审核验收。五是2019年-2021年度上级下达的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资金规定用途,用于城镇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建设标准和服务质量。六是许昌养老协会制定的机构养老服务规范,要求许昌养老协会召开专家研究,结合许昌实际,再修改完善。七是修订了《许昌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使用和监管,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民政专项资金监管力度,确保资金安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2)有的资金下达后长期闲置、沉淀,没有发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应有作用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加大拨付资金跟踪问效力度。结合市级存量资金资产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健全存量资金清理整治长效机制,每年开展局属单位拨付资金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避免再次出现资金长期滞留闲置现象。二是拨付福利院春节慰问款已于2020年7月全部上缴财政,现无结余。三是协调相关部门,积极推进新殡仪服务中心搬迁建设项目,合理使用财政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3)2017年市民政局超出合同约定,向市老年公寓拨付危房改造资金30万元,有照顾关系的嫌疑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对相关资金的使用分配,严格按照局三定方案,在局财务科的具体指导下,向市政府请示汇报,在征得政府和财政部门同意的基础上,依规进行。二是严格按照局资金研究分配程序,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配合局财务科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市老年公寓危房改造后东楼打造为西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17年正式对外开放,为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各类为老服务活动。每月组织4次义诊;每日组织老年人读书、唱红歌、做手工和手指操等活动;许昌荷爱同行社工团队、许昌市仁和骨科医院团队为社区老年人开展丰富的联欢活动和按摩推拿等活动,西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年开展48次义诊、72次健康讲座、67次为老志愿服务活动、12次法律讲座、256次文化娱乐活动、社区老年人参与1620人次,辐射社区及周边老年人群,受到老年朋友的喜爱和欢迎。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8.财务管理混乱
(24)大额支出手续不全问题,福彩中心2016年以来单笔5000元以上的33笔支出累计61.82万元无询价手续。
整改工作:一是由市福彩中心办公室、财务部牵头,结合各部室实际工作成立询价工作小组,负责单位商品和服务支出询价工作。二是修订完善询价制度,从源头堵塞管理上的漏洞,对5000元以上的支出严格履行询价手续。三是不断加强政策学习,提高认识,确保各项工作合规、合法开展,推动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工作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5)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2014年2月省社会福利协会向许昌市社会福利院捐赠一辆瑞风和畅商务面包车,直到2016年9月才入账。
整改工作:一是完善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提高执行效率。二是加强财务人员财会知识培训学习,提高业务处理能力。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对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及时按相关规定进行入账并计提折旧。四是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6)不使用公务卡问题。市福彩中心至今未使用公务卡,日常开支多用现金结算。
整改工作:一是组织学习公务卡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度,提高认识。二是与开户银行联系,为单位长期员工办理公务卡。三是制定本单位公务卡报销管理制度,建章立制。四是在以后业务开支时,加强监督管理,使用公务卡结算,严格控制现金使用。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四)巡察整改态度敷衍,反馈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9.巡察整改态度敷衍,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27)2016年对市民政局的巡察反馈具体问题中“治理慵懒散不严不实”等10个问题,在整改中有的就事论事,有的改了又犯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开展巡察“回头看”。认真对标2016年承担的巡察整改任务,查看落实整改是否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提升整改质效。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特别是体制机制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强化举一反三,剖析问题原因,抓好制度建设,提升整改质效。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
(28)为巡察整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如局属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制度和到局机关挂职锻炼制度,出台后并未遵照执行问题。
整改工作:一是修订完善制度。对《许昌市民政局局属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制度》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补充新内容。制定下发《许昌市民政局局属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民政系统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招聘编外人员和借调人员的审批程序提出明确要求。二是严格执行落实。建立编外人员季报告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对未按制度执行的,追究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严格借调人员审批制度,坚持先报告再研究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对借调人员由借调科(室)加强日常管理,出具评价意见,借调结束后反馈。
完成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把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管班子、带队伍、建制度。加强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整改工作抓到位、抓到底,以“监督常在”促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把巡察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
(二)进一步做好整改落实。坚持思想不松、尺度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并将整改成果充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持续用力、常抓不懈,防止问题反弹,争取取得更大成效。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进一步抓实作风建设。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立足抓常抓细抓实,激励引导广大民政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线担当作为。充分运用好整改成果,深化廉洁机关建设,推进“三不”工作机制健全完善。
(四)进一步深化整改成效。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撸起袖子加油干,心无旁骛、凝心聚力,推动党的建设与民政工作相融互动,同向一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民政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74-2965034;电子邮件:xcsmzjdb@163.com。
中共许昌市民政局党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