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现就扎实做好2020年度市管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遵循依法公正、公开透明、文明执法、提高监管职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按照《河南省社会组织“两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豫民文〔2016〕186号)要求和市民政局年度工作安排,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快推进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二、抽查时间、对象及比例
2020年3月开始至2020年6月底结束,重点结合日常工作,在年检中发现问题不及时整改、有群众举报案件、换届变更审计中发现问题的社会组织中抽选,按照不低于6%比例抽取,作为检查对象。
三、抽查内容
抽查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等。具体包括:
1.按章程开展业务情况;
2.内部治理机制建设情况;
3.重大活动决策执行情况;
4.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等情况;
5.接受非货币资产捐赠价值确认是否公允、程序是否合规;
6.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包括项目执行方、受益人的选择是否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项目资金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
7.信息公开情况;
8.专职工作人员的薪酬情况;
9.党组织建设情况;
10.其他需要抽查的事项。
四、抽查方式
公开选取社会力量承担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财务审计事务,在全市性社会组织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确定参加抽检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开展抽查工作,并形成抽查报告。
五、抽查结果运用
根据抽查情况,对每个抽查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抽查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发现有违规情况的,市民政局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业务主管单位和有关部门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抽查纪律。1.检查组人员不准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2.检查组人员不得接受被抽查单位的食宿安排、宴请和现金、有价证券、礼品、纪念品等;3.检查组人员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检查组要加强与被检社会组织的联系,及时对接检查时间,协调查资料,提升检查效率和质量。
(三)务求取得实效。各检查组和审计团队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认真检查、文明执法,各市管社会组织要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材料的提供保障工作。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对于拒不接受检查,拒不提供被检材料的社会组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6.doc
1、社会团体抽查检查资料清单
2、民办非企业单位抽查检查资料清单
3、实地抽查检查记录表
4、民办非企业单位实地抽查检查记录表
5、整改通知书
6、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汇总表
2020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