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细化保障工作,现将各县(市、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和市级监督电话公告如下:
一、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范围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二、各县(市、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求助电话
禹州市民政局:0374-8269019
长葛市民政局:0374-7016222
鄢陵县民政局:0374-7109993
襄城县民政局:0374-8392821
魏都区民政局:0374-5056185
建安区民政局:0374-5111615
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中心:0374-3375299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中心:0374-8581683
东城区民政局:0374-2959957
三、市级监督电话
许昌市民政局:0374-2965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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