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众对规范性文件后评估的参与,广泛吸收社会各界对本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扬民主,增加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质量,根据《许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及《许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许法证办〔2023〕16号),现就《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许民〔2022〕37号)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并就上述文件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反馈(来信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收件地址:许昌市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创业服务中心A座19楼
电子邮箱:xuchangminzheng@163.com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许昌市民政局关于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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