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时间: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许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市级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5-03-24 16:48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各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许昌市民政局将开展2024年度市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请各参检社会组织按时报送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2024年6月30日之前经许昌市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2024年度检查。

二、时间安排

2024年度许昌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从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

三、报送材料

(一)网上填报

市级社会组织应在5月31日前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mca.gov.cn),访问“法人服务”中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年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线填写《年度报告书》(其中:工作总结须包括信息公开、重大活动情况、党建、乡村振兴、社会公益、参与基层治理、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助力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及接受检查等情况),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按钮。

(二)纸质材料

1.2024年度年检(年报)材料。参检的社会组织完成网上填报后,将年检(年报)材料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组织印章,于2025年4月20日前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初审并出具初审结论、加盖印章;

2.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参检的社会组织应当提交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所出具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书(财务制度须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内容参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范本);

3.参检的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

4.参检的社会组织新一届领导班子及荣誉会长等备案表;

5.异地商会提交最新的全体会员名册;

6.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自查表;

7.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排查表;

8.民办学校、职业培训学校、医疗机构,提交经2024年度年审后的办学许可证、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送要求

参检的市级社会组织应当将提交的年检(年报)材料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由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出具明确的初审意见(需写明:已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审查,年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印章,送至许昌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9楼1922-1房间)。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

参检的市级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纸质材料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对逾期未报送年检(年报)纸质材料的社会组织,无正当理由的,许昌市民政局不再接收材料,按照未参加年检处理。

四、年检结论

许昌市民政局对社会组织报送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参考省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结论。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社会组织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的或经业务主管单位来函说明存在的问题确有特殊情况的,年检时可视情从轻或免予处理。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社会组织年检结论将在许昌市民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发布,请各社会组织及时关注。

五、注意事项

(一)各社会组织要认真准备,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检查材料。要高度重视年检(年报)内容填写,尤其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干部兼职情况、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设立情况等,要认真核实,对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二)各社会组织要认真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规定及本通知要求,主动配合做好年检(年报)工作。社会组织逾期拒不年检或年检过程中发现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限期停止活动或撤销登记的处理;社会组织不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的,将按《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有关规定降低评估等级。

(三)参检的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涉及整改、改正事项的,应当领取整改通知书或改进意见书,并开展整改工作;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许昌市民政局将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各社会组织在年检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咨询许昌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9楼1922-1房间

联系人:孙伟鹏  段琳琳  卢林昊

联系电话:0374-2965537

电子邮箱:xcsshzz@126.com

 

附件:附件1-4.doc

1.许昌市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标准

2.许昌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标准

3.许昌市社会团体涉企收费情况自查表

4.许昌市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排查表

 


                                                  2025年3月24日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