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许昌市现代农业发展商会等社会组织(见附件)连续两年以上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上述社会组织的行为分别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许昌市现代农业发展商会等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述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市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许昌市人民政府或者河南省民政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魏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A座19楼
联系部门:许昌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电话:0374-2965537
附件:决定撤销登记的许昌市现代农业发展商会等社会组织名单
2025年6月10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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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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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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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现代农业发展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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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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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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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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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烟花爆竹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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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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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农产品经纪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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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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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金属物资购销行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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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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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林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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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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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益德职业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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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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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周末风足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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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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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莲城车友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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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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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梦幻电子竞技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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