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现将市民政局起草的《许昌市民政局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6月9日前将书面意见以电子邮件发至xcsmzjshsw@163.com。
附件: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许昌市民政局
2025年5月9日
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许昌市殡仪馆:
为贯彻落实《许昌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实施方案》精神,深化殡葬改革,着力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市民积极参与节地生态安葬,决定对参与节地生态安葬的丧属实施奖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参加市殡仪馆统一组织实施的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具遗体骨灰补助丧属1000元。
1.逝者生前户籍为许昌市魏都区、建安区、示范区、开发区、东城区。
2.逝者生前为在许昌市区各大、中专院校全日制的学生;
3.逝者生前为驻许部队现役军人;
4.逝者生前为市、区政府(管委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
5.逝者生前为在许昌市区范围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在市辖区居住的外来人员。
其他因特殊情况的人员,由市民政局批准。
二、办理程序
领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等生态安葬补贴的个人,向许昌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许昌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逝者身份证明材料、户口本(或户籍注销证明)、火化证明;
2.生态安葬协议书(生态安葬证书);
3.逝者直系亲属经办人身份证、银行账号。
经审核同意后,补贴资金汇入经办人账户。
三、资金管理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市殡仪馆列入部门预算,市财政局批复后核拨使用,并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建立联合督查制度,对申领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相关部门按管理权限责令责任人或涉事单位追回资金,并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殡仪馆建立生态安葬奖补资金花名册和专门档案,奖励资金必须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相关资料入档作为会计凭证附件备查。
本通知自2025年X月X日起实施。如上级民政和财政部门出台新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规定,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将视情进行修订。
各县(市)可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许昌市民政局 许昌市财政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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