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豫民文〔2025〕119 号)精神,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开展了推荐评选工作,拟推荐许昌市民政局、长葛市民政局为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侯丹、王苹、李晓真、王银龙、刘小静、宋哲、黄彩红7名同志为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7月7日至7月11日。
联系电话:2965153,2963619。
电子邮箱:xcsmzjrsk@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龙兴路创业服务中心A座19楼1912房间
邮政编码:461000
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许昌市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一、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
1.许昌市民政局
近年来,许昌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着力保障基本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发展基本社会服务,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涌现出吴泓博、张凤云家庭、陈美霖等全国先进典型。
创新“党建+”工作模式,擦亮“暖心民政、惠民先锋”品牌,机关党委获评“五星党支部”。兜底保障方面,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提高低保特困标准,在全市2524个村(社区)全部配备了社会救助协理员,创新“慈善超市”和“救助+慈善”模式,建成18个“莲城救助家园”。养老服务上,落实四级书记抓养老机制,实现县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成养老床位3.25万张,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8453户,建成老年助餐场所463个,推动转型,39家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创新“区域转型+”服务模式。公共服务中,推进殡葬改革,三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地名工作获全国表彰。安全领域,作为全省安全监管试点,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守护民政对象安全。
近年来,许昌市民政局荣获多项荣誉:2021年被命名为节约型机关,社会救助科获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2023年被表彰为“关爱你我他(她)·温暖千万家”行动表现突出集体;2025年被确定为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市殡仪馆成为民政部科研实验点;2007年以来连续18年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长葛市社会福利中心
长葛市社会福利中心位于老城镇台庙社区,占地18亩,设200张床位(含150张社会化养老床位),承担流浪乞讨救助、特困供养、儿童福利及社会化养老服务2024年站内救助6名流浪人员并全部成功寻亲送返,集中供养10名转特困人员。通过制定照料细则、定期护理培训、建立健康档案及重点医疗救治(全年送医6人次),保障受助人员权益。创新开展寻亲工作,利用信息核查助力返乡;深化部门协作,临时照护走失儿童并联动媒体宣传未保成果。全年举办重阳节、救助开放日等主题活动,丰富精神生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实行季度消防演练、月度设施维保及每日安全巡查。
二、河南省民政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侯丹(许昌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侯丹,女,汉族,1982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社会福利院党支部书记、院长。
该同志自2015年担任院长以来,创新推进孤残儿童关爱服务。她率先在全省实施儿童档案信息化管理,探索多元化养育模式,从家庭寄养到引入先进养育项目,再到“类家庭”养育模式,为孩子们提供全方位关怀。为确保发展迟缓的儿童获得优质教育,她成立培智学校,开发康教结合课程,开展“送教(康)上门”服务30余次,推动服务从兜底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2022年许昌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挂牌成立后,她创新小组模式为临时监护困境儿童提供倾听陪伴式介入服务,打通救助困境儿童的“最后一米”。在团队建设上,她首创“时间银行”管理模式和政府购买岗位工资自然增长机制,激发职工积极性,营造学习型工作氛围。其创新举措获得省厅高度肯定,并在全省社会福利机构中推广。2023年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其记功奖励。
2.王苹
王苹,女,汉族,1977年3月出生,省委党校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许昌市殡仪馆九级职员。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坚守殡葬服务一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殡葬事业,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担当,带头落实党的政策。在春节、清明等高峰期,她带领团队加班加点,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推出“一站式”殡葬服务,整合遗体整容、告别、火化等项目,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推广绿色殡葬理念,倡导文明节俭办丧,开展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服务。她以群众需求为中心,耐心倾听诉求,诚信服务,树立行业典范。她的奉献精神展现了新时代殡葬工作者的风采,激励同行为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先后获得“许昌市民政局2023年度表现突出个人”、“许昌市民政局优秀党务工作者”等称号。
2.李晓真
李晓真,女,汉族,1976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襄城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该同志自任职以来,带领团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党建引领,组织理论学习70余次,开展岗位练兵20余次,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在民生保障方面,2024年共发放救助资金1.11亿元,惠及5.5万困难群众。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成9所敬老院转型,新增床位425张;建成69个老年助餐场所,服务2.5万老人。开展困境儿童帮扶,为1852名儿童建立档案,提供服务830余人次。筹募慈善资金1100余万元。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带头廉洁自律,加强作风建设。被河南省慈善总会表彰为先进个人,多次被襄城县委、县政府授予个人三等功。
4.王银龙
王银龙,男,汉族,1980年10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禹州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人、八级职员。
该同志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身民政事业。在多个岗位历练中,他始终冲锋在前、勇挑重任。担任办公室主任以来,充分发挥协调枢纽作用,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坚持“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信念,经常加班加点,曾连续多日每天仅休息不足4小时,用实际行动诠释民政工作者的奉献精神。因工作表现突出,先后荣获市政府“批示件办理工作先进个人”“议案提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他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展现了新时代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5.刘小静
刘小静,女,汉族,1985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鄢陵县只乐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从事基层民政工作)、八级职员。
作为许昌市鄢陵县只乐镇民政所所长,刘小静始终践行“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用心服务全镇4000多名困难群众。她主动走访排查,精准帮扶。为因病致残的宋某申请临时救助并办理低保;协调70多岁的重度残疾张某夫妇入住敬老院,定期探望疏导,老人感动不已。面对极端天气,她冲锋在前,带领团队驻守养老机构,保障弱势群体安全。工作中,她勤学善思,提炼惠民政策做成简易图册,耐心解释政策,用行动让困难群体被看见、被温暖,诠释了基层民政人的担当与情怀。连续多次被鄢陵县民政局评为民政系统先进个人。
6.宋哲
宋哲,男,1983年8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魏都区民政局民政事务中心九级职员。
该同志自工作以来,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以扎实作风服务群众,树立了民政干部的良好形象。
勤学善思强本领。他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系统钻研民政政策法规,提升业务能力,确保精准落实惠民政策。统筹协调担重任。作为办公室负责人,他高效统筹政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从会议筹备到文件传递,他事无巨细,带领团队加班加点,确保工作“件件有回音”。他协调推进民生政策、养老服务等重点任务,督办建议提案满意率达100%,获评多项市级先进荣誉。清正廉洁守初心他严守党纪法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抵制“四风”,坚持自重自省。始终以困难群众利益为重,规范执法行为,用实际行动树立了民政干部的廉洁标杆。先后获得许昌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先进个人、许昌市民政政务信息工作先进个人、魏都区平安建设工作优秀个人等荣誉。
7.黄彩红
黄彩红,女,汉族,1981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建安区民政局低保办主任、九级职员。
该同志从事民政工作20年,始终秉持“民政为民”理念,用专业与温情守护困难群众。政策落地的“宣传员”。她带队深入100多个村居开展政策宣讲,用通俗语言解读救助政策,确保惠民措施精准覆盖。为提升业务能力,她刻苦钻研政策法规,成为救助工作的行家里手。困难群众的“贴心人”。面对五女店镇李某家庭因学因病陷入困境,她特事特办,10天内完成低保审批并协调临时救助;指导将艾庄乡牛某家纳入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帮助申请教育补贴。8年来,她以专业和温情为无数家庭点亮希望。救助体系的“筑底者”。她严格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流程,推动分层分类救助政策落地,让不符合低保条件但确有困难的家庭也能享受专项救助,真正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