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民政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台账 |
单位:许昌市民政局 时间:2021年5月25日 |
序号 |
类别 |
项目
名称 |
阶段目标 |
进度安排 |
责任科(室) |
责任人 |
责任领导 |
1 |
(一)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方面 |
贯彻新发展理念,
落实落细民政保障政策 |
1.强化各业务领域间统筹协调、合力推进,通过统筹政策、整合资源、拓宽思路等,实现民政业务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切实发挥各专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借势借力,解决问题,助推民政事业多元共治、加快发展。
2.聚焦特殊困难群体需求,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社区服务供给;管好用好社会组织,构建疏严有度、有秩序又有活力的格局。全面规范行政区划管理,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全民慈善、便民慈善,全面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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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强化学习,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民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明确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准确把握民政历史使命。
2.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逐项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
3.每季度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分析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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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办公室
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区划地名科 |
郑烁 |
周志波 |
2 |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 |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扎牢民政行业兜底保障网 |
加强困难群众重点监测和主动排查,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脱贫攻坚调研发现反馈问题进行核查,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兜稳底。 |
1.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政策宣传、排查摸底等活动,确保应保尽保。
2.坚持“四个不摘”,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坚持低保渐退期,巩固脱贫攻坚兜底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3.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 |
社会救助科 |
危小剑 |
彭玉庆 |
3 |
(三)
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方面 |
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 |
探索以社区为依托,以科技信息平台为纽带,有机融合“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三种养老服务形式的“许昌模式”。 |
1.推进加强2021年计划新(在)建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增强养老服务能力;
2.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督导调研,掌握资金使用、项目建设、功能效果发挥、绩效完成情况。
3.结合设施建设进度情况,地址、床位等要素及时发布河南省养老设施供需平台。
4.加强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精心组织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市级选拔赛。 |
养老服务科 |
宋祺 |
时少伟 |
4 |
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 |
公建民营达到80%,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入住政府兜底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
1.按照《许昌市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指导县(市、区)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提高集中供养特困老人的幸福指数,5月中旬召开全市敬老院公建民营推进会。
2.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周汇总,月例会、月通报,协调解决县(市、区)实际推进中的困难。 |
养老服务科 |
宋祺 |
时少伟 |
5 |
老年综合福利大楼运营 |
发挥老年综合福利大楼示范引领、功能实验、专业培训、品牌推广作用。 |
目前老年综合福利大楼已对外试营业,面向许昌市及周边各地市开展养老服务,以失能、失智、高龄、空巢老人等刚需群体为主要服务对象,主要承担政府兜底基本养老服务、社会老人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职能;同时承担全市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示范引领、功能实验、专业培训、品牌推广等职能。 |
养老服务科 |
宋祺 |
时少伟 |
6 |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
5月底前,对福利院亟需进行康复救助的孤儿进行康复儿童的前期评估、康复救助资金申请,康复医院的选定、康复方案的确定。 |
截至目前,福利院已对45名孤儿进行了康复评估、申请、救治。目前对我院159名孤儿进行再次排查、评估。 |
儿童福利科 |
姜燕 |
时少伟 |
7 |
(三)
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方面 |
实现市县乡三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
市本级公益性公墓5月底完成施工单位招投标并开工建设,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县、乡级公益性公墓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
市本级公益性公墓5月底开工,10月底前完成主体建筑,11月底前附属设施完工具备安葬条件。所有县、乡级公益性公墓年底前完工并做好民生实事验收工作。 |
社会事务科 |
胡国强 |
叶豫峰 |
8 |
(四)
深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 |
我为企业减负担 |
5月至9月,组织实施;
10月份,总结提升。 |
6月份,制定印发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并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调监管平台-河南),重点抽查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会费公示、收费依据等情况;7月份,督促县(市、区)对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检查,汇总情况;8月至9月,联合相关部门对市、县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回头看”,并实地督查一遍;10月份,对整个行动进行梳理总结,整理资料,同时积极与省厅对接协调,对标先进,自我加压再提升。 |
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
张东旭 |
刘宏恩 |
9 |
推进便民利民政务服务 |
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社会组织审批等68项民政业务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压缩办理事项、坚持延时服务、送证上门服务。 |
年底前将社会组织审批等68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最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之外,全部实现不见面审批,即时办理。 |
局办公室 |
郑烁 |
刘宏恩 |
10 |
(五)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
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
2021年建成规范化社区45个,规范化社区开展“一有七中心”建设,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儿童服务中心,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等七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达到900平方米以上。 |
已建成规范化社区33个,剩余12个已完成选址、设计等工作,正在进行开工建设,12月前完成建设任务。 |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
桑源 |
刘宏恩 |
11 |
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提升行动 |
1.挖掘红色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
2.完善乡村地名住处,留存乡愁记忆。
3.加强地名信息应用,服务交流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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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发关于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提升行动的通知,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步骤、措施和成效,制订工作台帐。已完成。
2.编写收集红色地名故事,制作红色视频,保质保量上报省厅。市、县组织赴红色地名遗址参观学习5次,选报红色地名故事16篇,制作红色地名视频宣传片7个,已完成。
3.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对乡村地名信息提升完善,对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类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修改、补充完善。活动开展以来,补充和更新乡镇类地名信息6条,群众自治组织类地名419条,居民点类地名436条,乡村自然地理实体类地名723条。要求实现以2020年底为节点的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全覆盖,照片、地名原读音应采尽采,不断提升乡村地名信息的现势性和准确性,让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就能够“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6月底前全部完成。 |
区划地名科 |
李军丽 |
付晓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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