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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民政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台账进展情况

时间:2021-08-26 09:11   来源:   作者:阅读次数
许昌市民政局“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台账
单位:许昌市民政局                                                                                                    时间:2021年8月26日     
序号 类别 项目
名称
工作内容 工作进展 完成
情况
责任科(室) 责任人 责任
领导
1 (一)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方面
贯彻新发展理念,
落实落细民政保障政策
1.强化各业务领域间统筹协调、合力推进,通过统筹政策、整合资源、拓宽思路等,实现民政业务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切实发挥各专业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作用,借势借力,解决问题,助推民政事业多元共治、加快发展。
2.聚焦特殊困难群体需求,织密民生兜底保障网;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扎实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扩大社区服务供给;管好用好社会组织,构建疏严有度、有秩序又有活力的格局。全面规范行政区划管理,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发展全民慈善、便民慈善,全面推动慈善事业发展。
正在推进:一是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市推进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殡葬新风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于1月8日、2月26日、4月20日召开了3次推进会,促各地提高火化率和加大殡葬设施建设力度。印发了《关于乡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初步验收情况的通报》、《许昌市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以及全市1月至6月全市火化情况通报和2021年第1期、第2期、第3期简报等文件。二是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联合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许民〔2021〕32号),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切实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推进全市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市民政局分别于3月12日、5月18日、7月9日组织召开全市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工作推进会,通报各县(市、区)敬老院公建民营推进进度,掌握存在困难及下步工作打算。截至目前,全市共80所敬老院,承担公建民营任务的75所乡镇敬老院目前已完成19所。四是扎实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深入到长葛市、鄢陵县的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开展调研指导,走访慰问受灾群众。引导支持慈善组织,动员企业和爱心人士积极参与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迅速将上级下拨我市两批共1196万元(不含省直接拨付鄢陵县300万元)临时生活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县(市、区)。五是开展2021年“情系学习、寄望未来”福彩慈善助学公益活动。目前,民政、团委系统名单87人已报送,正在核实相关材料,慈善名单正在汇总整理中。 已完成 局办公室
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区划地名科
郑烁 周志波
2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扎牢民政行业兜底保障网 加强困难群众重点监测和主动排查,努力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对脱贫攻坚调研发现反馈问题进行核查,推动整改落实,确保兜稳底。 1.全面摸排前期受灾群众底数,分类实施救助。排查出全市受灾民政救助对象5767人,其中,低保对象4937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803人、孤儿27人。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及时落实救助供养政策。截至目前,已为受灾困难群众发放1255余万元临时生活补助资金。
2.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许办〔2021〕7号)。《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前移兜底保障关口,推动社会救助工作从“被动申请”变为“主动发现”、“刚性管理”变为“精准服务”,从源头上减少脱保、漏保等问题的出现。
3.印发《许昌市巩固拓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要求各地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加强与乡村振兴等部门的沟通,对调研组发现反馈问题进行核查核实,积极推动整改工作。
正在推进 社会救助科 危小剑 彭玉庆
3 (三)
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方面
养老服务          体系建设 探索以社区为依托,以科技信息平台为纽带,有机融合“机构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三种养老服务形式的“许昌模式”。 1.2021年计划新(在)建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126所(含鄢陵),目前已完成21所,已开工64所,拟开工41所。
2.2021年3月,养老科联合市财政局综合科,对2016年以来省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进行调研,主要掌握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绩效目标是否完成,功能效果是否发挥。
3.目前各县(市、区)养老服务设施信息已实现实时录入河南省养老设施供需平台。
4.目前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市级选拔赛正处于筹备阶段,适时启动选拔赛。
正在推进 养老服务科 宋祺 时少伟
4 农村敬老院公建民营 公建民营达到80%,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入住政府兜底服务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让老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目前全市承担公建民营任务的75所乡镇敬老院已完成19所,各县(市,区)正在进行公建民营招标、资产清查等程序。为协调解决推进中存在的问题,5月、7月召开全市敬老院公建民营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研判推进困难。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周汇总,半月通报制,7月初下发《关于敬老院公建民营推进进度的通报》,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度进行排名。 正在推进 养老服务科 宋祺 时少伟
5 老年综合福利大楼运营 发挥老年综合福利大楼示范引领、功能实验、专业培训、品牌推广作用。 配合老年综合福利大楼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做好政府兜底基本养老服务、社会老人养老服务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职能。 正在推进 养老服务科 宋祺 时少伟
6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5月底前,对福利院亟需进行康复救助的孤儿进行康复儿童的前期评估、康复救助资金申请,康复医院的选定、康复方案的确定。 目前已协调许昌市妇幼保健院、许昌市按摩医院作为许昌市社会福利院残疾儿童的康复定点医院。截至目前,已为17名残疾儿童(67人次)申请并协助办理了残疾康复救助项目,申请资金10.6万元。 正在推进 儿童福利科 姜燕 时少伟
7 (三)
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方面
实现市县乡三级公益性公墓全覆盖 市本级公益性公墓5月底完成施工单位招投标并开工建设,11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县、乡级公益性公墓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1.市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寄存中心和综合服务中心地基已经回填完成,正在进行钢结构搭建。
2.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4个县级公益性公墓均已完成选址,正在进行规划设计。
3.71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其中65个已初步建成,具备安葬条件,剩余6个由于汛情和疫情原因,目前施工进展缓慢。
正在推进 社会事务科 胡国强 叶豫峰
8 (四)
深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改革便民利民
我为企业减负担 5月至9月,组织实施;
10月份,总结提升。
1、高度重视。将“我为企业减负担”纳入局党组重点工作和《许昌市民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在全市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许民〔2021〕15号),建立台账,明确责任科室、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2、深入宣传动员。通过市民政局网站、公众号、社会组织微信工作群等,对专项行动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先后发布了《“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的倡议书》和《许昌市民政局关于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的公告》,将市、县民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通过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将减免、降低、规范收费以及是否存在“乱收费”作为重要检查内容,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3、扎实开展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对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进行自查、抽查,摸清底数,并督促行业协会商会要在充分考虑自身工作实际和发展需求基础上,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受疫情影响生存困难民营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真正做到为会员企业减负松绑、减缓压力。截至目前,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已经主动减免588个经营困难会员企业会费资金共计116.1万元,降低收费项目91个涉及资金69.75万元。
 4、督促查处。对涉企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督促检查,不断提升自身收费规范性和透明度。结合年度检查,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检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经登记管理部门及业务指导单位等部门发现后,将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专项行动中,我们根据群众举报,对一家医师协会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有力保障了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
正在推进 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促进科 张东旭 刘宏恩
9 推进便民利民政务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对社会组织审批等68项民政业务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再梳理,持续推进不见面审批、压缩办理事项、坚持延时服务、送证上门服务。 1、持续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工作中做到让信息、政策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竭尽全力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审批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2、认真对社会组织审批等68项民政业务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流程、办理依据、办理时限等进行梳理和规范。办理时限由总法定时限1016天压缩到74天,压缩比例达到了93%。
3、依照法律规章制度要求,做到能不见面审批全面实现不见面审批,不见面审批事项由原来26项提升到50项,占比达到74%;全面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即办件”办理范围。“即办件”由原来33项提升到66项,占比达到97%。持续提供延时服务、送证上门服务。
已完成 局办公室 郑烁 周志波
10 (五)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
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2021年建成规范化社区45个,规范化社区开展“一有七中心”建设,建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儿童服务中心,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等七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平均达到900平方米以上。
已建成规范化社区37个,剩余8个已完成选址、设计等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建设阶段,12月前完成建设任务。 正在推进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 桑源 刘宏恩
11 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提升行动  1.挖掘红色地名故事,弘扬红色文化。
 2.完善乡村地名住处,留存乡愁记忆。
 3.加强地名信息应用,服务交流交往。
1.周密部署安排。印发关于开展“保护地名文化,记住美丽乡愁”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的通知,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步骤、措施和预期成效,制订工作台账。
2.挖掘红色地名。指导县市区收集编写红色地名故事,制作红色地名宣传视频。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已选送省厅红色地名故事17篇,红色地名视频6个。
3.完善地名信息。依托国家地名信息库,对乡镇、群众自治组织、农村居民点、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类地名的来历、含义、历史沿革等信息进行查漏补缺、核实修改、补充完善。提升行动开展以来,补充更新乡镇类地名信息6条,群众自治类地名信息441条,居民点类地名信息725条,乡村自然地理实体类地名信息794条。不断提升乡村地名信息的现势性和准确性,让人民群众在互联网上能够“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已完成 区划地名科 李军丽 付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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